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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路怒”族成文明绊脚石

【连网】(王绪波)去年3月,我市发生的“中年男子抢夺司机方向盘”事件,这位冲动的乘客最后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上述文字见于6月10日的连云港日报A5版《“路怒”乘客频频侵袭公交司机》一文。看到这篇文章时,笔者的第一反应:怎么又是“路怒”。

之前,笔者对“路怒”这个词并不敏感,一度不知其究竟为何意,直到有一天在路上亲眼看到一幕,才算有所见识。一天中午,笔者行至龙河路外国语学校附近时,前方有一辆越野车慢慢悠悠地开着,车后座一个孩子将头伸出窗外,四处张望。车速慢不是错,可这辆车不仅慢,还占着车道,影响了道路通行。可能是实在等不下去了,一辆小轿车超车行驶到了越野车前面。

让人没想到的是,越野车司机从被超车那刻开始加大油门,把车子开到了那辆小轿车前面慢慢地行驶。因为去路被挡,小轿车又超车。这下麻烦了!从海连路路口,一直到师专一附小,越野车司机一直别着小轿车,到了万润五岔路口,干脆横在路口,彻底挡住了去路。越野车司机开门下车,怒气冲冲地手指小轿车司机,幸亏后者是位女士,没有针尖对麦芒。最后,越野车司机骂骂咧咧地驾车离去。

不管是笔者见到的“路怒”司机,还是报道中提及的“路怒”乘客,之所以敢如此肆意妄为,笔者认为他们的心中都缺乏敬畏。在“路怒”族看来,别人的行为影响了自己,自己发怒理所当然。殊不知,这些人在发怒的时候,完全漠视了他人的权益,对生命和法律缺少最起码的尊重。

顺便说一句,当你行在路上,想发怒时,不妨先想想自己做得如何,是不是真正尊重了他人,严格遵守了法规。把其他交通参与者当成新上路的“菜鸟”,将每个路口都视作文明和安全的考场,怀着这样的心态上路,按规矩小心地开车、走路,相信“路怒”族会少一点,交通事故,尤其是不该发生的人为事故,会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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