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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红色印记 | 规范劳动合同管理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相信大家对劳动合同并不陌生。具体来说,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早在1984年12月,我市就开始了试点劳动合同制改革,比国家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还早两年。到了1995年,市政府正式出台《连云港市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明确企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一直以来,在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中,我市积极采取系列有力措施贯彻落实好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我市是全国最早推行劳动合同制城市之一

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企业长期实行以固定工为主的用工制度,其特征就是国家是用工的主体,企业无用工自主权。职工是“国家职工”而不是“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建立不是通过法律方式,而是通过计划统配的方式,职工有充分的就业保障,但职工无流动的自主权,少量的劳动力流动只能是通过行政调配实现。也就是说,在那时,企业职工捧着的都是“铁饭碗”。

在历史上,这套用工制度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用工制度日趋单一化,这种用工制度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后来,我们国家于1986年出台了劳动用工四项制度改革,明确从1986年10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实行劳动合同制。”市人社局退休干部王传中介绍,“其实,早在1984年12月,我市就开始试点‘合同制用工’改革了。当时国家大力推动企业经济发展,酝酿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并在不同地区开展试点,连云港就是其中之一。所以说,我市也是全国最早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城市之一。”

把固定工改为合同工,无疑是打破了“铁饭碗”,改革力度非常大,其中的阻力也可想而知。考虑到当时实际情况,从1984年12月到1995年11月,我市实行“双轨制”,即“固定工”与“合同工”并行。同时,除城镇新招工人外,其他几类人群仍延续固定工制:大中专毕业生;部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技工学校毕业生(1992年后安置招收人员实施劳动合同制)。

成立于1961年的市自来水公司,1984年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来于2003年经历了改制,将70%的股份对外转让,最终由北京中建国际与北京排水集团合资成立的京建水务有限公司中标,后更名为“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05年6月对外挂牌。尽管企业改制,但也一直延续劳动合同制度,凡入职职工均签订劳动合同。

“1989年12月,我与公司签订了四年劳动合同。到期后,1993年12月又与公司续签了三年劳动合同,而从1996年12月以后则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6岁的孙健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老员工,他1983年8月毕业于市建筑技工学校工民建专业,后来被分配到市自来水公司并一直干到现在。

全面建立起契约化的劳动关系

1994年,国家颁布《劳动法》,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落实《劳动法》,我市也积极行动起来,层层部署发动。1995年8月,市政府正式颁布了《连云港市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在我市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其在职职工以及今后通过招收、聘用、录用、调动、分配和安置等渠道进入用人单位的各类人员,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工勤人员,也应当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

根据1995年8月15日的《连云港日报》记载:全面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度,标志着劳动制度改革在我市跨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标志着劳动用工即将告别固定工作制度,全面进入用工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和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制化轨道……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对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时任原市劳动局办公室主任、后来担任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监察处处长、现已退休的骆公成介绍,我国劳动用工制度沿革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从建国初到上世纪80年代,劳动用工主要是固定工制度,那时按企业所有制分为全民固定工、集体固定工;第二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1995年,是固定工与合同制并存阶段,1986年国务院对人事、劳动、工资等制度进行改革,全国开始推行劳动合同制;第三阶段是从1995年开始至今,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

据了解,从1994年下半年一直到1995年8月底,特别是全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大会以后,我市全面部署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到1996年上半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当年底更是达到98%以上。

一纸合同维护劳资双方权益

在《劳动法》出台之后,我国相继出台了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集体合同条例》《女职工与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随着这些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更加有效地维护了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企业真正拥有了用工自主权、分配自主权和经营自主权,企业用工打破了“终身制”“铁饭碗”,激发了人力资源市场活力。

前不久,2021年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在市人力资源市场拉开帷幕,140余家单位进场招人。现场,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岗位不仅有研发性的技术性岗位,生产、营销管理性岗位,还有物业、保安、保洁服务性岗位,可满足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技能水平求职者的择业需求。不少用工单位招聘负责人纷纷表示,在市场内,企业可以招到需要的各类人员,非常方便。而为了更好地搭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交流平台,市人力资源市场每周一三五都会举行招聘会,受到了用工单位和求职者的一致好评。

与此同时,通过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明确了职工在岗位、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各方面权益,劳动合同订立、延续和终止得到有力的法律保障。

市民王某在2016年5月入职我市某销售公司,签订期限为2016年5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岗位为产品销售。2020年11月6日,该销售公司向王某发出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通知申请人:由于申请人连续2个月销售排名处于末尾,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决定于2020年11月15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且不予支持经济补偿。对此,王某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通过‘末位淘汰’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所以,王某的诉求我们是支持的。”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有关工作人员说。

而除了维护企业职工权利,劳动合同也在保障着企业权益。2015年6月3日,杜某与我市某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被派遣至某信息公司从事后勤辅助工作。然而,自2017年3月15日起,杜某未再到信息公司上班,旷工多日。2017年4月9日,该信息公司以杜某连续多日旷工,严重违反单位后勤管理制度,将他退回劳务公司。2017年6月11日,该劳务公司以杜某工作期间存在多日旷工行为,依据信息公司后勤管理规定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杜某解除了劳动合同。

全力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近年来,为维护我市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和长效管理,市人社部门立足长远,全面谋划,大力创新劳动关系治理机制,从机制设计层面为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提供保障。一方面,建立起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工资分配、休息休假等方面的12种可能引发群体性劳动争议的情形进行监测,并明确预警响应办法。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证机制,并在充分考虑劳动关系动态发展等特点的基础上,对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行“动态跟踪、两次评价、综合评定”办法。在去年,我市12部门又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行正向激励的意见》,对被评定为劳动关系和谐的企业,给予荣誉精神激励、特殊政策优待、评先评优倾斜等方面共18项正向激励。

“在我心目中,我们康缘药业不仅是一家中医药标杆企业,还是一个有责任心、温暖人心的企业。”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高晓涛告诉笔者,在今年春节期间,考虑企业不少职工响应就地过年号召,公司党委精心组织开展了暖心年夜饭、舒心酒店入住、安心景点畅游、放心温馨活动、开心趣味游戏等“五心关爱”行动,让外地员工在康缘也能同样感受到故乡般的浓浓年味,“能够加入康缘这个大家庭,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我以自己是康缘人而自豪。”

就在今年年初,康缘集团被表彰为连云港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工作中,康缘集团将始终牢固树立‘依靠职工办企业、办好企业为职工’的办企宗旨,围绕‘幸福康缘 全员创造’核心理念,以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企业与职工同发展的命运共同体机制,全面融入社会大和谐建设,着力打造成全国民营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杆和示范。”江苏康缘集团党委副书记殷世华如是说。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表示,进入新时代,市人社部门将继续坚定不移地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为抓手,突出抓好基层劳动关系平台规范化建设、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工资集体协商质效提升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和深化三方合作,加强劳动关系运行统计监测预警,强化特殊工时审批管理,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和集体合同审查备案,不断推动全市劳动关系工作高质量发展。(肖婷婷  赵立彦  史贽仁)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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