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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实施“四大工程” 深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连网】市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努力使市域成为社会矛盾的“终点站”,为我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实施“强基固本工程”,提升矛盾纠纷系统治理水平。强化内部实体平台建设,推广赣榆区非诉讼服务中心经验做法,打通市县乡村“四纵”工作网络。市、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非诉大厅”,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设立“非诉专区”;强化外部实体平台建设,聚合行政机关、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民间人士等“四横”资源力量。推广法院、人社、信访等部门非诉讼服务分中心经验做法,打造各级政府行政复议中心,设立专门听证室、调解室。与此同时,强化一体化线上平台建设,加强江苏微解纷平台学习运用,完善建立“线上+线下”“分调+联调”“共建+共享”相结合的纠纷化解工作平台,切实形成网上网下、衔接联动、全面覆盖、快速办理的非诉讼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综合平台。

实施“社会预防工程”,提升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水平。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的基层非诉治理实现形式,推进“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三大行动,开展“无讼村居、无讼社区、无讼机关”创建,推进社会自治管理;推广海州区“非诉文化双亭园”“非诉驿站”经验做法,提档升级现有或新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景观,精心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非诉讼文化品牌,推进非诉文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实施“专业赋能工程”,提升矛盾纠纷依法治理水平。提升非诉化解纠纷专业队伍力量,建立法律、医疗、劳动保障、心理学和各行业专家组成的非诉队伍智库;建立法律专业代理制度,推广矛盾纠纷、信访法律专业代理、委托、援助等方式,提高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质量;提升民事领域纠纷化解专业化水平,推动旅游、电商等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加快金牌个人调解室建设,着力培育“金牌调解室”和“金牌调解员”。深化律师调解,通过司法确认制度,增强当事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提升行政领域纠纷化解规范化水平,在非诉讼服务中心及其各类分中心统一设立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受理点和调解办公室。建立行政调解责任清单制度,推进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提高协议的履行率和执行力;提升家事商事领域纠纷化解精细化水平,建立健全仲裁员公开遴选制度,进一步提升仲裁质量和解决商事纠纷的整体水平。建立法务协同常态机制,大力推动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快速化解家事纠纷。

实施“联动共治工程”,提升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水平。构建横向联合履职体系,充分发挥调动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民间人士等资源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积极性,实现非诉纠纷化解效力最大化。推广“公证+调解”“公证+仲裁”“调解+仲裁”“调解+行政复议”“调解+行政裁决”等组团式化解方式,实现非诉化解方式的联动补强;构建相互融通对接体系,强化非诉讼服务中心与法院、行政机关的对接,实现诉讼案件和民事纠纷、行政争议快速有效化解。发挥江苏微解纷平台作用,实现矛盾纠纷调处信息数据共建共用共享;构建标准统一责任体系,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接案、研判、流转、调处”为一体的案件分流处置机制,建立实体、网络、热线“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受理平台,实行统一立案程序、标准和接处手续,确保纠纷案件处置“一站式”解决;构建有效证据共享体系,推广司法确认制度,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探索建立“证据备忘录”“无争议事实清单”记载制度,实现非诉纠纷化解方式流转互通、结果互认,保证非诉纠纷化解质效。(张玉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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