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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市安委会组织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

【连网】为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措施落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筑牢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安全基础,市安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组织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落实)专项行动。

安全生产“一查三督”专项行动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其中,突出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海洋渔业、旅游、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检查。

专项行动的主要工作内容:一是随机抽查。各地区、行业、功能板块要建立涵盖大中小型企业的完整的企业库,根据抽查企业数量,通过电脑软件随机抽取。可以在地区全行业企业库中抽取,也可以根据地区行业结构分行业抽取。市对县(含赣榆区)抽查12—15家企业,对区和功能板块抽查10—12家企业,对行业抽查8—10家企业。各县区、功能板块、市行业部门下查一级时,抽查企业数自定,但必须有一定的涵盖面和代表性。二是量化打分。对照《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连安办〔2018〕56号)要求,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涵盖《安全生产法》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主要内容要求,对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评分表》,逐项评价打分。综合评分80分(含)—90分为合格,90分(含)以上为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纳入市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候选名单。三是倒查督查。在通过检查执法来督促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对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是否履行到位进行倒查督查。其中,针对抽查企业时发现的问题,倒查行业监管(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订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不审批不监管、不发证不管理、只管理不执法等履职不到位现象,是否及时部署推动涉及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文件、专项行动、重点措施的落实等。同时,针对抽查企业和倒查监管部门时发现的问题,依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倒查属地管理责任和地方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是否全面落实,是否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是否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等。四是综合评价。在抽查企业总数中,80%(含)以上企业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则该地区(行业)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合格地区(行业),否则确定为不合格。五是通报曝光。各地区(功能板块)、各行业部门在部署、抽查、督查、推动专项行动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既要通报表扬先进企业,也要坚决曝光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从严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行动分为部署动员、企业自查、县区和行业检查整治、市级抽查和督查通报四个阶段实施,在检查方式上,一是采取当面“问”,问岗位职责,落实措施,应知应会等;二是采取书面“考”,考法律法规和一年内重要文件部署贯彻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内涵及开展情况,主要安全风险及防控措施等;三是采取实地“看”,从制度、记录、公示、执行、现场,看全员责任和主体责任是否真正落实,重查主要负责人和一线岗位责任落实情况。

届时,市安委会将组成若干检查组,并邀请媒体参与,对各县区(板块)、市有关部门“一查三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严格按方案进行抽查。对抽查企业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交办督办,实行闭环管理,对涉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的问题进行倒查问责,对抽查督查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曝光。与此同时,我市将把‘一查三督’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销号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非法违法违规的企业,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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