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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交通部门强制措施降低营运车辆大气污染

近日,笔者从灌南县交通部门获悉,为切实加强客货运输车辆节能减排工作,降低大气污染,凡燃油消耗量不达标车型一律不予办理营运手续,不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新购置的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配置符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达标车型表》要求的客、货车辆方可办理道路运输证。

灌南县交通运管部门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通过多种渠道提醒广大准备购置道路运输车辆的经营者,在购车前要查询该车型是否列于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达标车型表》,在购车时要特别注意车辆的相关配置是否符合《达标车型表》要求,不要购买不达标的车辆,以免出现不能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情况。(张小伟)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陶莎     审核: 刘昆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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