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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试点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看得见,管不了”,是困扰乡镇(街道)多年的难题之一。海州区司法局于9月启动基层“三整合”改革工作,率先在新海、幸福路试点为街道赋能,以点带面,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资源向基层延伸,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强化属地管理,依法下放综合行政执法权限。按照《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要求,海州区司法局对照《连云港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评估指标》及《海州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分解表》,梳理出了城市管理、建设规划等首批向镇街赋权的行政处罚权力事项207项,含行政处罚类197项,行政强制类10项。制定《海州区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沟通上级和区级相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下放并召开工作推进会指导各镇街建立和完善“依据权责清单追责”等六项机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证了各项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优化资源配置,配齐配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该局前期实地考察新海、幸福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硬件环境和队伍建设情况。配齐2处试点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新海、幸福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0人,执法辅助人员69人;完善试点单位综合执法制度建设,组织区法律顾问结合赋权事项,编制了试点单位的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办理流程图;建设基层综合执法信息化平台,研发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形成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应急指挥调度、案件管理等信息共享的“一张图”式管理平台。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在试点单位通过自行组织培训和条线授课培训相结合,夯实基层行政执法的基本功。海州区司法局制作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授课课件,其中包括8个赋权领域的业务,将课件下发至试点单位,由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安排学习课件内容。同时邀请区行政审批局、民政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到试点单位开展条线业务培训,就下放的行政执法权限进行现场指导和答疑。新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告诉笔者:“经过培训,执法权责、执法程序基本实现‘一趟清’,执法效能明显提升。”(马煜淇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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