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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谷财政补贴持续加大

【连网】日前,东海县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东海县2020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对稻谷实际生产者和实施种植结构调整的实际经营者进行财政稻谷补贴,以鼓励和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稳定和扩大稻谷生产,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

此次稻谷补贴对象为单一主体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且在今年7月23日之前土地流转协议经过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鉴证盖章或乡镇人民政府盖章或经管站盖章的规模稻谷生产者;支持绿色优质稻谷生产的实际经营者,对单一主体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100亩及以上,且在今年7月23日之前土地流转协议经过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鉴证盖章或乡镇人民政府盖章或经管站盖章的实施绿色优质稻谷生产的实际经营者;获得2020年度“江苏好粮油”产品(大米)、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绿色食品(大米)、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有机产品(稻谷、大米)的实际经营者。

符合此次稻谷补贴对象按实际种植面积50亩(含)-1000亩的每亩补贴130元,1000亩(含)-3000亩的每亩补贴230元,3000亩(含)以上的每亩补贴400元。对单一主体2020年8月底之前建成的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100亩及以上的,土地流转协议在今年7月23日之前经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鉴证盖章或乡镇人民政府盖章或经管站盖章的,按实际种植面积为每亩补贴550元。对获得2020年度“江苏好粮油”的产品(大米)每个补贴5万元,每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对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获证绿色食品(大米)每个补贴2万元,每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对获得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获证有机食品(稻谷、大米)每个补贴2万元,每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开虎 建国 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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