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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府定价目录大幅缩减 商品房价格放开

【连网】  昨天,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下月起,全省将执行新的《江苏省定价目录》,新目录中政府定价项目大幅缩减,从原来的13大类缩减到9大类,政府定价的范围也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方面。很多已充分竞争的领域,政府定价或指导价逐渐放开为市场定价,比如商品房定价和浮动幅度限价等,这次一并从政府定价目录中消失。

政府定价目录从13大类缩减到9大类

如今,市场上95%以上的商品、服务价格都是市场调节价,但也有不少商品或服务执行的是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随着一些领域市场竞争更加充分,政府开始放开一些商品的定价权,比如今年6月1日起就放开了药品价格。为此,政府定价目录也需要进行修订。据了解,新修订的《江苏省定价目录》将在今年8月1日起执行。

新目录跟老目录有什么不同呢?省物价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郭奇说,首先是大幅缩减政府定价项目,将原来的13大类定价项目直接减少了4大类,“分别是重要储备救灾物资,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作业项目,特殊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相关国家机关收费。”郭奇说,如今保留的9大类定价项目也大幅减少。

郭奇介绍说,这次新的定价目录共保留了9大类13项定价项目。“政府定价的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郭奇介绍说,比如重要公用事业就保留了电、气、水、热、交通运输中铁路和道路客运价格,车辆通行费、城市交通价格等项目。这也就意味着,水电气价格依然还是严格控制在政府定价范围内。

商品房取消政府限价,保障房政府定价

定价目录的减少,就意味着一些项目定价放开了。比如说商品房价格,在2002年版的定价目录中提到,“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经济适用房、安居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销售价格,公有住房租金与出售成本价,廉租房租金标准”等都属于政府定价的范围,而这些年商品房定价已经市场化,开发商依据市场自主定价,只需在物价部门备案即可;与此同时,商品房有关的一些中介服务收费也在逐渐放开。这次新目录中明确没有商品房定价,这也说明从法律意义上真正的商品房取消限价。

据了解,2008年底,江苏省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从2009年1月1日起,暂停执行对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前的价格审批,给企业充分的自主定价权利……”

商品房限价取消了,但也有住房有关的部分价格和收费还是政府定价的,这在新的定价目录中都有,比如保障房销售价格、公租房租金等都是政府定价,另外,保障房物业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费等,也都是政府定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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