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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森林日:无证砍伐、非法收购林木、滥伐林木严惩不贷!

​受疫情影响,我们虽不能“集结”植树,但可以“集结”学法。围观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近期审结的三起破坏林木案件,一起来读案学法。

01

种树人变砍树人,无证砍伐仍获刑

基本案情:2019年2月,被告人高某龙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主动联系被告人赵某荣、吕某军等人,共同砍伐其种植在滨海县滨海港镇木楼村黄河南堆高某龙承包段的杨树。经鉴定,被砍伐的杨树立木蓄积量为90.3821立方米。

判决结果:被告人高某龙、赵某荣、吕某军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杨树,数量较大,行为均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且属共同犯罪。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高某龙、赵某荣、吕某军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同时并处罚金六千元至八千元不等。对赵某荣、吕某军予以宣告缓刑。

法官说法:关于滥伐林木,我们通常陷入这样的误区:我自己种的树,我为什么不能砍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不是不能砍,而是不能随意砍。个人所有的林木是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无数片如本案中的“小森林”汇聚成祖国郁郁葱葱的“大森林”。砍掉一棵树,只需要5分钟甚至更短的时间,而一棵树的生长却需要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随意、无序的砍伐破坏国家森林资源的同时,对生态平衡造成极大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相分离。不能因对林木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而不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采伐。如果需要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到所在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此外,砍伐农村居民自留地或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并不属于犯罪,并不要求取得采伐许可证。

02

明知无砍伐证仍共谋,收购林木也获刑 

基本案情:2020年4月24日,被告人周某忠等六人与木材厂老板被告人周某洪明知涉案林木采伐许可证尚未办理,仍事前共谋,约定由周某忠等六人负责砍树,由周某洪负责垫付部分收树款项并收购砍伐的树木。经鉴定,被伐杨树共126株,立木蓄积量为40.0257立方米。本案中,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本案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或通过补植复绿来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对被告人周某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适用缓刑;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并适用缓刑;同时法院判决上述被告连带赔偿因滥伐林木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费用。

法官说法:本案中,木材厂老板周某洪作为木材的收购方,明知周某忠等六人无证砍伐,仍积极垫付收树款、假意帮助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收购滥伐的林木,与被告人周某忠等人构成事前通谋的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虽然周某洪没有直接实施林木的砍伐行为,但其明知林木来源非法,受利益驱使,无视林木被砍伐后对区域水源涵养、生态调节、空气净化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积极予以收购,促成本案滥伐林木犯罪的发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上述被告人在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须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木材厂老板周某洪非法收购林木的行为是促使本案犯罪行为发生的导火索,正是由于像周某洪这类非法收购林木者的存在,才推动了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与发展。作为环境司法队伍的一员,我们不仅要从源头严厉打击破坏林木资源的犯罪,更要注意严格控制滥伐林木的销售渠道,筑牢林木保护安全屏障。

03

滥伐林木牟利,一犯再犯,严惩不贷

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明、陈某毕、朱某亮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杨树143株,折合立木蓄积量26.7315立方米。被告人王某明、陈某毕、朱某亮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判决结果:被告人王某明、陈某毕、朱某亮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较大,行为均已构成滥伐林木罪,法院最终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朱某亮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王某明、陈某毕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刑期,对王某明、陈某毕适用缓刑。

法官说法:本案系一起滥伐林木的共同犯罪,三名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当,为何朱某亮被判处实刑,而王某明、陈某毕却适用缓刑?原来朱某亮在2018年便因犯滥伐林木罪而获刑,在缓刑考验期间又犯新罪,最终入狱,直至2020年3月才刑满释放。刚出狱不久,他便再次顶风作案,实施了本起滥伐林木犯罪。被告人朱某亮在经历了前罪的司法审判与刑罚惩戒之后,仍旧不知悔改,铤而走险,无视其对于滥伐林木犯罪的法律认知与量刑预期,最终锒铛入狱,为自己的侥幸行为买单。

对于有同种犯罪类型前科的被告人来说,其先前已经历过相同犯罪行为的侦查、起诉、审判等流程,对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所侵犯的法益应当具有深刻的认知。在其接受法律的制裁之后,却违背社会对其改恶从善的期待,耗费了司法机关在案件办理上所倾注的人力、物力,削弱了法律的权威,因此认定其具有更强的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对其从严处罚不仅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更是为了预防同种犯罪的再次发生。

疫情终会散去,希望正在萌芽。

每一株向上生长的力量,都源自于向下扎根的坚守。值此国际森林日到来之际,让我们快快行动,植树造林,以法护绿,让那一株株“新绿”,在漫山遍野,与你相遇!(通讯员 高涛  李岩)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顾晓昕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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