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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卫健委、市司法局联合建立医患纠纷案件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机制并发布典型案例

10月22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卫健委、市司法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三方共同建立全市医患纠纷案件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机制以及全市医患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玉,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罗时宝,市司法局副局长吴西涛出席新闻发布会。

医疗卫生事业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医患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健全医疗纠纷调解和司法解决机制,为增进人民健康提供司法保障。近年来,全市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每年约在100件左右,在整个民商事案件中占比虽然不大,但该类纠纷案件审理难度大、审理周期长、调撤率低、医患双方矛盾较尖锐,易引发不稳定事件。今年以来,在深入调研、多方磋商的基础上,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医患纠纷案件诉与非诉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出台是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以及上级法院决策部署,推进并完善健康中国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平安医院建设,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

孙玉专委强调,本《意见》旨在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关切,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卫生和健康事业的法治化治理与发展。医患纠纷案件诉与非诉对接工作机制的建立,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优势,使司法审判与社会力量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促使医患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得到解决,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正义。本《意见》的发布,一是有利于促进医患双方良性沟通,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构建法治框架下的和谐医患关系。二是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诉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三是有利于健全和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四是有利于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审判的良性发展,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罗时宝副局长强调,该《意见》的出台,一是将更加丰富医疗纠纷的处置渠道,让维权民众有更多的方式和选择,便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将更有效维护医疗机构的诊疗秩序,《意见》坚持医患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理念,充分发挥机制在医患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高效整合医疗专家、法学专家、调解专家等资源,为医患双方提供“一站式”服务,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将不断促进我市医疗质量提升。市卫健委将加强医院管理。积极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医院章程,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服务规范。贯彻落实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狠抓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确保医疗安全。加强行业监管。推进落实重大纠纷上报制度,强化行政调查,落实责任追究,形成管理闭环,提升医疗质量和水平。

吴西涛副局长强调,三部门联合建立医患纠纷案件诉与非诉对接工作机制,是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建设平安连云港的必然要求,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深化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举措,是完善纠纷化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发展,为建设平安医院和平安连云港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聚力创新目标,推动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工作落地生根。二是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工作行稳致远。进一步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还要加强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群众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理解支持,不断营造处理医患纠纷和谐共商、理性处置的良好氛围。

据悉,《意见》分为六大部分共26条,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开展工作的基本原则,人民法院、卫生健康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各自的职责,医患纠纷案件诉与非诉对接工作的具体机制;规定了医患纠纷案件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的选聘及其职责等事项以及人民法院、卫生健康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

发布会现场,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发布了自2020年以来的全市医患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结束后,孙玉专委接受了连云港电视台采访。新闻发布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处处长王和明主持。来自中国江苏网、网易新闻、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云港发布、连云港电视台、港城365等省、市媒体受邀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参加发布会。(通讯员 方帅  记者  顾晓昕)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顾晓昕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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