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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连云港海警局合作开展海洋环保监管执法

为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能,昨日,市生态环境局与连云港海警局正式签署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要求,双方将从执法协作、信息共享、工作保障、工作会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理顺了双方职责以及合作方向,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实现海上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优势互补,形成海洋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合力,共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携手建设“平安海区”和“美丽海湾”。

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在携手强化海上安全监管、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协议各项内容,密切与海警局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增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管力度,共同严厉打击各类污染损害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安全,打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新格局。(记者 周莹 通讯员 王从帅)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张笑爽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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