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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标准化助推规范化 让群众“最多访一次”

【连网】近年来,信访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一样得到了同步落实、同步推进,较好地发挥了信访工作稳定器的特殊作用。让群众“最多访一次”,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这是信访工作的理想境界,也是各级信访干部一直追求的工作目标。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总有一部分信访人“信上不信下”,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群访,甚至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不仅加重了信访人的经济负担,还涉嫌扰乱社会秩序,有时还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通过调研、梳理和思考,笔者发现,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现象的多发,同基层一线存在的信访事项办理不快、答复意见质量不高、办理流程要件不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等“四个不”的情况息息相关。让群众“最多访一次”成为现实,应切实强化以标准化建设助推信访工作的规范化。

规范办结时间。办理信访事项一定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不能拘泥于2个月的办结时间。首先坚持“马上办”。对于咨询、求助、纠纷类或一些较为特殊的信访事项,必须做到“当场受理”,力争做到当场解决问题。其次“快速办”。对于群众来访的简单信访事项,一般予以当天受理、当天告知,3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较为复杂的信访事项,一般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告知;不予受理的,必须讲清楚原因,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受理的信访事项,一般在30日内把信访问题办结。对于情况特殊的信访事项,如“三跨三分离”案件,也应在60日内办结。

规范答复意见。答复意见是信访人所反映问题处理的“凭证”,是政府给群众的“文件”。一是文本必须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的公文文本规范,按规定要求做好签发、编号、排版、字体、用印和文字把关等各项工作,切实保证答复意见的严肃性。二是内容必须清楚。答复意见必须用简洁的语言把信访人的诉求概括清楚,把调查经过和调查结论叙述清楚,对于问题处理的政策或法律依据要适用准确,问题的处理结果要具体明白。三是结构必须完整。应以“三段论”为宜,即“导语、主体和结语”三个自然段落。导语,要用简洁语言叙述信访人的诉求,以及信访事项受理的经过。主体,要把调查了解的经过叙述清楚,调查结论说得明白,处理依据说得充分,处理办法具体明确。结语部分主要是告知信访人的申诉途径。

规范办理流程。程序是质量的保证。要保证信访事项的办理质量,必须切实抓好信访事项办理的流程。一是与信访人见面。主要是做好来访接待、登记、接谈、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对信访事项的调查了解、答复意见的送达、引导信访人对办理情况评价等环节,让信访事项的办理既是排忧解难的过程,又成为春风化雨的过程。二是集体研究会办。在对信访事项办理的过程中,要严禁信访工作人员“独立完成”,必须坚持研究会办的环节,由分管领导或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办会,对处理意见进行研究,对处理方案、政策依据以及答复意见的文本等进行把关。三是网上录入。信访问题处理结束后,相关流程的材料要全部按规范录入到信访网络平台,实现各级信访部门的信息共享。

规范队伍建设。信访业务工作对信访问题的处理至关重要,各级信访部门一定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乡镇和县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应优先充实到信访部门。县区或市直部门要拓宽选人渠道,从机关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官、军转干部中选拔一些热爱信访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年轻同志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上级信访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以训促学,以考促学,并通过网上督查、上门督查、重点督查等多形式的业务督查,不断提高基层信访人员业务办理水平。要落实信访干部的津贴制度,切实关心信访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和成长的各方面,增强基层信访干部的自豪感、自信心。各单位要鼓励信访干部积极主动学习,努力把信访干部培养成有事能干、没事能思、提笔能写、张嘴能说的“多面手”。

(李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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