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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洋与渔业局:我市多部门签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连网】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发展理念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生态文明建设总方针,进一步提升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11月22日,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环保、水利、气象等部门,共同签订了《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市政府吴海云副市长、徐家保副市长出席签约仪式。

《协议》本着“职能互补、资源整合、信息联通、数据共享、提升效能”的原则,就全市水环境保护、海洋生态修复、气象观测预警预报等生态文明建设内容达成合作框架协议,重点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资源和数据共享,推进陆-海、河-海、水-气共治以及开展联合执法和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合作。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积极开展“263”专项行动,化工园区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大气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成效明显,水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与此同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各部门通力协作,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卓有成效,率先启动海州湾“湾长制”试点,建立了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创新开展海洋生态补偿,推进海洋管理法制化建设,全市海域水质状况稳中向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从2015年的41.3%上升到2016年的50.6%。

此次框架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强化全市各部门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和合作,推动我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从“单打独斗”向“合力攻坚”转变,实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同时也将为全省乃至全国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贡献更多易推动、有实效、可借鉴的经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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