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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为残疾人撑起“保护伞”

【连网】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适应当今社会扶残助残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涉残法律纠纷调解,有力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中心先后多次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江苏省十佳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十二五”期间,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办理残疾人维权法律援助案件869件,接受残疾人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3000余人次,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整合社会资源

不断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残疾人,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目前全市共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135个,乡镇法律援助联系点1341个,并全部设有联系员,全面建成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为方便就近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还专门将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设在市残联一楼,并设立无障碍服务窗口、配备轮椅等辅助设施,不断提高中心服务残疾人能力。2013年1月,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示范窗口”。

同时市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与多部门联动,搭建残疾人维权平台。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服务残疾人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加强与公、检、法、残联、民政、人社、卫生等单位和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拓展相关信息交流和定期沟通渠道,逐步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简便快捷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快办快结机制。

与此同时,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开展残疾人维权项目。不断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认识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重要意义,在与市县区各律师事务所联系后,精心挑选出30名业务熟练、热心公益、责任心强的法律工作者和执业律师组建连云港市残疾人维权公益律师团,以帮助残疾人解决医疗、保险、救助、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方面法律问题。

打造残疾人服务品牌

有效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情况,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法律咨询,实行优先接待、优先解答。对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对确属重大疑难的案件的审批时限不超过3日。对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拓展至低收入群体,针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予以费用减免。

中心还创办了“法律援助心理援助工程”。针对法律援助过程中残疾人往往伴有巨大心理起伏的情况,安排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与辅导,鼓励他们走出心理阴影,以积极心态投入到生活与工作中。

针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具体情况,中心还建立了残疾人维权案件分类处理机制。办理残疾人侵权案件时,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法定义务明确的案件,尤其是残疾人婚姻、赡养、财产继承等案件,主要采取调解或和解等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维系好他们的家庭亲情关系。

积极宣传残疾人法律援助良好社会效果

为了让更多的残疾人知道、享受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服务,中心非常重视对残疾人的相关宣传工作。首先是突出典型案件宣传。在法律援助过程中,精心挑选了一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先进典型案例,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法律援助,以提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近年来,我市办理的“赵学义、许善华拆迁现场炸伤致残案”、“王秀英残疾老人赡养房产纠纷案”等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例先后在江苏城市频道“法治集结号”、连云港电视台“在你身边”、“新闻女生帮”等栏目播出,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同时,中心强化重大节点残疾人维权宣传。利用每年5月第3个星期日的“助残日”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残法律法规宣传,年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助残宣传活动8场次,印发传单3.5万张,发放《残疾人维权宣传手册》、《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宣传册2000余本,现场解答残疾人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中心还建立起了“以案说法”残疾人宣传制度。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办理残疾人维权案件的律师通过以案说法、现场说教的方式,对受援人及周围残疾群众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以达到解决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根据残疾人行动不便、法律意识欠缺等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送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多次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深入全市各社区、偏远乡镇开展助残法律服务主题活动,让广大残疾人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营造了浓厚的残疾人法律救助良好氛围。(记者 贾元元 通讯员 王明 李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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