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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贾元元 通讯员 黄蕾) 日前,笔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16年度全市性社会评估工作正式开展,在市、县(区)注册登记的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社会组织均需要参加评估,评估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10〕3号),我市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本次评估主要参评对象为: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1.2013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且未参加过等级评估的;2.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3.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而在县(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也可报名:1.获得3A等级满2年,拟申报4A;2.获到4A等级满2年,拟申报5A等级的,须在8月26日前报送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统一上报省社会组织管理局;3.获得5A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本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和所需提交的申报书、自评表等,可从“连云港民政信息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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