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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发布暑期旅游温馨提示

【连网】 暑期来临,选择外出旅游的市民增多,为了让广大市民开开心心出游、平平安安归来,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提醒广大游客:

要慎重选择旅行社。在旅游报名咨询时,应当注意旅行社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同时要看其业务范围是否与实际相符。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线路时,不要以价格高低作为唯一标准,而应牢记“一分价钱一分货”的道理,根据自身需求做出理性选择。

要问清合同明细。详细了解旅游合同的内容,并妥善保存旅游发票。合同对旅游内容、费用、退团、转团、合同变更以及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住宿、交通工具、餐饮等项目的标准,以避免日后发生纷争。

要关注天气变化。暑期,南方大部地区降水偏多,部分地方还发生了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给旅游安全带来极大影响。此外,夏天雷暴雨天气较多,市民外出旅游还要了解掌握一定的防雷常识。

要慎选旅游项目。参加漂流、潜水、水上滑翔、大型游乐等风险较高旅游项目,应选择具有运营资质的经营单位,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同时,还要根据自身健康状况、水性,结合当天天气情况进行选择,不要冒险挑战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高危险项目。到海边观景、游玩,请不要单独行动,并特别要注意风浪。

要注意饮食卫生。外出旅游要尽可能到正规的餐馆就餐,尽量选择高温加工的新鲜食物,特别不要食用无证流动摊贩加工贩卖的“三无”食品。食用水产品要选择鲜活产品,最好加工成熟后食用,尽量不要冒险食用生冷海鲜、河鲜。为预防万一,市民外出旅游时最好随身携带一些治疗腹泻和防中暑一类的非处方药物。

要提高安全意识。出门前带齐证件,贵重物品和日常用品分开放置,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赴山岳型景区游玩,要特别注意天气和景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识,不要到景区划定的安全游览路线以外游玩,不要进入有危险的地方,以免发生意外;携带孩子出游的家长,在游览期间要高度关注孩子的活动,千万不要让孩子落单,以免发生意外。

要遵守交通规则。自驾车旅游要尽量避开热点地区和高峰时段,提前设计好旅行线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驾驶非机动车和步行出游的游客,请遵守相关规定,文明、有序、礼让出行;在乘车旅途中,系好安全带,不要与司机交谈,不要将头、手、脚等伸出窗外,以防发生意外;乘坐飞机时,应遵守民航部门乘机安全管理规定,不要在飞机上吸烟、使用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或电子游戏机等;发生交通事故不要惊慌,要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警方和相关部门。

要履行文明公约。外出旅游,应按照《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的要求,树立文明出游意识,遵守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和民族习惯,入乡随俗,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

要依法理性维权投诉。游客在旅游途中如果遇到纠纷要理性、适度维权,不要采用过激的言行,以免激化矛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游客可先行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到旅游合同签订地的消费者协会或旅游质监执法部门投诉。

如您在连云港旅游期间需要咨询或投诉,请拨打连云港市旅游质量监督所(电话0518-85525569)或相关部门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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