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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国地税确立今年国地税合作项目

【连网】(记者 李慧 通讯员 杨青)笔者从日前召开的市国地税合作联席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国地税部门将在已经全面开展44个合作项目基础上,持续推进合作进程,确立今年4大类46小项国地税合作项目,主要包括:办税大厅实行联合办税、联合开展税收宣传、联合推进“税银互动”等。并争取在深度合作事项上达成共识,努力创建市国地税合作示范区。

2004年以来,我市国地税部门就在综合治税、委托代征、共同核定定额、信息交换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下文简称《规范》),国地税双方加快了合作的步伐,共同制定《连云港国家税务局 连云港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国地税合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情况,分期稳步推进合作工作的有效落实。截至目前,双方在信息交换与共享、联合税务登记等44个项目上已经全面展开合作。据了解,《规范》涉及国地税合作工作32项,我市已开展20项,其中纳税服务类6项,征收管理类5项、税务稽查类4项、信息共享合作类2项、其他类3项。

今年,国地税双方将在《规范》基础上,结合推进《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涉及“营改增”全面推开、“金税三期”上线工作、继续优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设置国地税通办业务窗口,真正开启“进一个厅、到一个窗口、办两家事”的办税服务厅深度合作模式等四大类46小项合作项目。双方还议定在2016年税收宣传月期间,共同开展税法普及教育,联合编发基础性的税法普及教材,进一步扩大税法知晓面。

据了解,为全面提升合作效率,为全市的国地税合作广泛开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此次会议议定的46项合作项目,将全部在6月底前落实完毕,其中一半以上项目将在4月底前全部完成,早于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局规定的时限,力争把连云港市国地税合作真正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的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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