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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联席会议召开 确定四大类46项合作项目

【连网】(记 者 杨锐冰 通讯员 杨 青)昨天上午,市国地税合作联席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就国地税深度合作事项达成共识,国地税将积极配合,努力创建连云港市区国地税合作示范区。

我国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建立了分设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征管体制。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结合建立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厘清国税与地税、地税与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我市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问题。

记者从会上获悉,在国地税合作事项方面,双方确立了2016年度四大类46小项国地税合作项目,主要包括办税大厅实行联合办税、联合开展税收宣传、联合推进“税银互动”、联合为大企业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动等。

同时,结合推进《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营改增”全面推开以及“金税三期”上线工作,继续优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实现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升级,并设置国地税通办业务窗口,真正开启“进一个厅、到一个窗口、办两家事”的办税服务厅深度合作模式。

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将合理划分。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共享税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确定。按照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国税、地税部门可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收。

此外,将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

今后,将实施国税、地税合作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合作水平。采取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2016年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今年,还将完善全国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6年全面提供能听、能问、能看、能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服务。

双方还议定在2016年税收宣传月期间,共同开展税法普及教育,联合编发基础性的税法普及教材,进一步扩大税法知晓面。

为全面提升合作效率,为全市的国地税合作广泛开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此次会议议定的46项合作项目将全部在6月底前落实完毕,其中一半以上项目将在4月底前全部完成,早于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局规定的时限,力争把连云港市国地税合作真正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的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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