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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工商局助推“互联网+”成为众创平台

【连网】(记者 胡笳 通讯员 苗克标 )“双11”忙的不仅是电商,还有众多相关部门。今年“双11”期间,港城工商部门将工作地点前移至网店,12315进驻网站销售页面,加强网络经营监管和服务,保障交易正常有序进行。得益于工商等部门营造的良好外部环境,今年“双11”期间,全市电商实现销售额4.9亿元,同比增长60%。

近年来,伴随我市互联网市场呈现持续高速发展态势,作为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市工商局加强网络经营监管和服务,助推“互联网+”成为港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平台。

为了加强管理,我市工商部门成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所,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所负责引导、培育全市网络经济发展,研究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主体数据库,构建网络市场信用体系。我市加强与省工商局、通信管理部门的沟通合作,制定网络交易服务与监管日常协调、信息共享、违法违规网站查处、通报反馈、前置审批、年度审核6项工作机制。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所还加强对连云港地区经营性网站、网络交易平台、在天猫平台上注册的企业的统计调研。同时,推进“12315进平台”工作,构建放心消费的网络购物环境。目前,12315已进驻2家连云港市的网络交易平台和8家大型网站。

今年8月,市工商局与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共同举办了互联网经济培育和发展专题研修班。本次研修班实行工商部门和企业相结合的方式,采取了“工商部门+市委办公室+电商产业园区+市场主办者”的形式,通过课堂学习、实地考察、分组交流研讨相结合,体验了传统商业和网络结合的“O2O”模式。

此外,市工商局放宽准入政策,构建宽松灵活环境。在主体准入上,根据网络经营主体性质,依法采取不同的准入政策。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以及其他网站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实施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对自然人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开设的网店,只需要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交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无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既鼓励他们经营,又确保将虚拟主体还原为现实主体,准确找到当事人;对规模较大的网店,鼓励、引导其从提高信誉度、扩大经营规模的角度,逐步规范准入行为,维护网络经营秩序。

多项举措的实施,为我市电商的发展营造了有利的社会环境,截至目前,我市工商局已经摸清市内比较有影响、交易规模较大的经营性网站、网络交易平台、天猫网店近700家,建立起各类网站主体信息的网站数据库共计5600余条,有力助推“互联网+”成为港城众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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