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列表头部广告一条

资讯 资讯> 部门动态

市地方海事局对小微企业免征100总吨以下港务费

【连网】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苏财综(201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海事规费征收,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活力;市地方海事局在省地方海事局统一部署要求下,自2015年1月1日起,对辖区内1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免征船舶港务费和船舶登记费。地方海事局根据本辖区管理相对人提供的相关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对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所属符合条件的船舶进行登记造册,列入船舶港务费免征名录表。同时,对海事站所、服务大厅等公示栏“收费依据及标准一览表” 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确保涉及地方海事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辛文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