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4年11月27日 15:30
地 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飞
发布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魏岳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处处长 张瑞
发布议题:介绍连云港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情况
李飞: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连云港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魏岳;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处处长 张瑞。
我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李飞,也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魏岳同志介绍连云港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二是现场解答媒体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魏岳同志介绍连云港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
魏岳: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重要的人力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不断强化就业优先战略意识,深入实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万千百”项目,助力全市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
一、“万”人岗位让退役军人就业更有选择
立足于“有得选”为前提,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开发筹措岗位,每年为退役军人、军属提供优质岗位不低于一万个,保证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都能实现就业。
一是举办联动招聘。今年以来,联合市人社局、市妇联等单位先后举办“喜庆元宵 就在港城”“巾帼建新功 携手赢未来”“迎五一 庆五四”“留连望返 就在港城”等多场退役军人及军属专场招聘会,提供了10000余个岗位,助力600余名退役军人及军属实现高质量就业。
二是筹集特色岗位。协调公、检、法等部门,面向退役军人定期推出辅警专岗,全市200余名退役军人被招录为公检法辅警,他们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岗位上为社会安全治理做出了新贡献。协调消防、徐圩国家级应急抢险大队、盛虹炼化等用人单位优先录用退役军人,全市400多名退役军人已经成长为消防、应急行业的业务骨干。通过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开招录等方式,促进300余名优秀退役军人进入中小学从事教育相关工作。
三是开展结对共建。结合连云港地处苏北,经济基础较为薄弱,提供岗位吸引力不足的实际,主动与无锡、镇江等苏南城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接,联合举办招聘活动,实现资源互补。已联合举办退役军人招聘会3场,吸引了1500多名退役军人应聘,无锡、镇江两市提供550个岗位,帮助200多名退役军人实现了“走出去”就业的愿望。
二、“千”人培训让退役军人就业更有能力
完善退役军人培训机制,构建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个性化培训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满足退役军人不同培训需求,每年培训1000余人。
一是积极开展培训。及时组织新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进行适应性培训,实现应训尽训,邀请名师对退役军人进行授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受到学员一致好评。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指导县区规范操作流程,落实好教育培训优惠政策。
二是发挥载体作用。与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南北联动 结对共建”兵支书培训,已举办两场培训,连云港、无锡分别选拔150名“兵支书”参加培训,两市“兵支书”实现互学交流、互促共进、开拓视野。开展“做强基先锋,助乡村振兴”退役军人村干部电商直播专题培训,全市退役军人村干部40人参加培训。
三是“送政策”进军营。延伸服务,出台《连云港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连云港市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细则》,将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汇编成册,为驻地部队即将退役的官兵发放宣传材料,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政策进行宣讲,答疑解惑,对未来就业规划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百”人帮扶让退役军人就业更有保障
落实退役军人就业优待政策,通过争取财政支持,开发公益性岗位、发挥体系作用等方式,每年帮扶就业困难退役军人不少于100人,实现稳岗就业。
一是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高度重视下岗志愿兵、残疾军人再就业问题,采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纪委、编办、民政、人社等多个部门共同配合,明确工资待遇标准,提供就业帮扶。
二是发挥就业创业促进会作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吸引了108家企业和单位加入,涵盖服务业、商业、农业等多个领域。促进会成员间资源共享,各单位优先录用退役军人,对有创业需求的退役军人进行帮带。
三是落实常态化联系机制。发挥全市1803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作用,动态掌握退役军人就业情况,推介岗位、重点关注、帮扶上岗。在局公众号、网站等媒介常态化发布岗位信息,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岗位。
我市为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正在打造“一中心三基地”,即退役军人素质能力提升中心、军创企业孵化基地、军创乡村振兴基地、军创数字电商基地。
李飞: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现场的记者朋友提问。
记者:请问我市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有关税收政策有哪些?
李飞: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三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苏财税[2023]22号)文件规定: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记者:请问补贴性教育培训政策主要适用哪些退役军人?
张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苏办厅字[2020]50号)规定,补贴性教育培训政策主要适用我省接收安置的下列退役军人:一是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颁布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二是2001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颁布后选择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三是2005年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退出现役的军队复员干部;四是其他由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确定的人员。
以下人员原则上不纳入补贴性教育培训政策范围:一是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役、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二是政府安排工作的;三是已参加过政府安排的补贴性教育培训的(国家和省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四是患有严重疾病经专业机构认定不能正常学习的;五是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的;六是参加教育培训毕业或结业时(按规定学制期推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七是国家和省明确规定不宜参加补贴性教育培训的其他人员。
李飞:好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衷心感谢大家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恳请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共同促进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次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刘昆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