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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21年11月1日  9:00

地   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宁建波

发布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永士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史士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处处长 张瑞

发布议题:介绍连云港市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情况

 
 

宁建波: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自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来,就一直把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拓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我市的广大退役军人对我市在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出台的政策文件、采取的工作举措、取得的工作成效都十分关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士;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士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处处长张瑞。

我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宁建波,也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三项议程:一是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士作新时代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新闻发布;二是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士成解读《连云港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三是现场解答媒体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王永士局长介绍连云港市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情况。

王永士: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长期以来关心、关注、支持退役军人工作的各位领导,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保障促进他们就业、引导支持他们创业,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以来,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工作要求,在各县区、功能板块和市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加强政策扶持,突出多方联动,倾力打造“连惠兵”服务品牌,大力实施“惠兵兴业”工程,多措并举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广大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不断提升。下面我将组建以来全市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情况介绍一下。

一、坚持政策先行,筑牢保障根基

政策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出台保障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文件多个。一是出台《连云港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明确适用对象、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遵循;二是出台《关于设立专门岗位安排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就业的实施意见》,为做好下岗失业生活困难志愿兵(士官)就业扶持工作提供依据;三是联合市财政和税务两个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有关税收政策》,为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提供资金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四是通过“送政策进军营”等活动宣讲政策、借助新闻发布会等主流媒体介绍政策、利用适应性培训解读政策,发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手册》8000余份,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

二、坚持培训赋能,增强竞争实力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优选27家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黄页,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教育培训服务。一是开展学历教育及技能培训。完成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2717名、技能培训958名、学历教育1592名。连续两年每年新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参训率均达到100%,每年有学习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参训率均达到100%。二是开展订单式培训。积极探索“教培先行、岗位跟进”模式,着力提升退役军人创业创新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组织人员深入万联能源、太阳雨集团等大型用人单位,了解用人单位专业指向,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接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针对性开设对口专业30余个。三是开展创业培训。建立由39名导师组成的连云港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依托江苏海洋大学,组织有创业意愿的30名退役军人进行创业培训,采取理论学习、现场观摩和经验分享相结合的方式,受到学员一致好评。

三、坚持需求导向,提升服务质效

创新方式方法,畅通供需对接,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一是摸清用工需求。加大与市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力度,对接中石油、中石化、消防救援、盛虹石化、正大天晴等国有企业、大中型私营企业,摸清用工需求,开发优质岗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在招录工作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退役军人。针对下岗失业退役士兵,开发就业扶持岗位1290个,帮助607名退役士兵实现再就业。二是搭建载体平台。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功能,建立工作群,扩大覆盖面,第一时间征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第一时间发布优质岗位信息。创新打造“主动对接不等待、线上招聘不打烊”的全天候线上服务模式,主动对接用人单位,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先后举办“金秋送岗,职为你来”“惠兵兴业,建设港城”等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89场,定向提供岗位4万多个。三是强化典型带动。充分挖掘县区优质资源,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条件,打造以灌南县两岸青年创业园为代表的一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辐射带动众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深入开展就业创业典型宣传月活动,22家主流媒体发稿67篇,集中宣传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事迹。在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奖积分居全省第四,并获得优秀组织奖。

四、坚持多方联动,发挥特色优势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退役军人事务部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启动的“浪花计划”为契机,乘势而上,推动“浪花计划”落地生根。一是积极响应快谋划。国家两部委“浪花计划”启动以后,我们积极响应号召,立即行动起来,将实施“船员班”作为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定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率先在省内启动“浪花计划”退役军人船员培训班,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面向全市进行征集、优选承训机构,将江苏省大港中等专业学校纳入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目录,为实施“浪花计划”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多方合力共推进。我们多次会同连云港海事、教育、人社、财政及江苏省船员服务协会等单位进行磋商,考察承训机构,对接船员用人单位,“政校企”共同发力,定制退役军人“就业直通车”,推动船员培训机构和航运企业以校企合作、定向培养方式,实现“毕业即就业”。三是规范培训见成效。一方面通过召开参训学员会议、选举班委、成立临时党支部、建立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加强对学员的规范化管理;一方面对承训机构的教学服务质量常态化跟踪督导,不断提升教育培训质量。首期30名退役军人参加的“船员班”学员与船东签订就业合同,月薪在12000元以上,为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定就业开辟了新途径。

下一步,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以“连惠兵”服务品牌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惠兵兴业”工程,进一步加大退役军人岗位筹集力度,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千方百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宁建波: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史士成副局长解读《连云港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史士成:下面,我就中共连云港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连云港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意见》的出台,是为了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保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二、重大意义

(一)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重要的人力资源和人才资源,是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十分关心,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李克强总理也十分关心和重视退役军人工作,要求大力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省委、省政府对退役军人工作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指示要求,我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意见》。

(二)这是凝聚军心士气、实现强军目标的重要保障。“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现役与退役是军人人生的不同阶段。退役军人是昨天的现役军人,现役军人是明天的退役军人。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不仅对退役军人自身和家庭具有“安神定心”作用,也有利于解除广大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制定出台《意见》,是我市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个实际举措。

(三)这是发挥人才作用、助推连云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军人退役到地方后,有一个心理调适、角色转变、能力转换的过程,需要给予支持和帮扶。制定出台《意见》,就是为了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帮助他们迈好工作转轨、事业转型、人生转段的关键一步,促使他们更快融入社会、更好实现自身价值,退役不褪色,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

三、主要内容

《意见》是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后制定出台的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地方配套政策,包括用足用好国家政策,还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加大就业支持力度、积极优化创业环境、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可以说,《意见》是我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框架性政策文件。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适用对象

《意见》中的退役军人,指连云港市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政策优先,市场导向、需求牵引,自愿选择、自主作为,社会支持、多方参与,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确保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

(三)总体目标

确保每年提供不低于上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总人数3倍的适合岗位供退役军人选择就业,确保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合格(毕业)率95%以上,教育培训合格(毕业)后稳定就业率95%以上。到2025年,打造全市优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8家以上,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20个以上,创建实习实训示范基地和教育培训精品专业各5个以上,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导师达50人以上。

(四)主要措施

实施五大行动:一是实施能力提升行动。包括主动开展退役前培训、广泛开展适应性培训、重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落实学历教育政策、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二是实施送岗就业行动。包括落实优先录用政策、积极开展招聘活动、鼓励企业招录退役军人、开发专门岗位保障就业、着力培养选拔基层人才;三是实施创业帮扶行动。包括落实资金补贴扶持、实施税费减免扶持、加大优惠金融扶持、拓展创业场所优待;四是实施平台搭建行动。包括建设就业创业培训基地、搭建就业创业交流平台、组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大力开展鼓励激励活动;五是实施服务升级行动。包括全面推进“信息化”服务、深入开展“一站式”服务、积极引导“多元化”服务。

(五)组织保障

《意见》从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保障资金投入、严格考核奖惩四个方面明确了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军地合作,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意见》的出台,对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将发挥重要的作用。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必将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宁建波: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现场的媒体记者提问。

记者:请问补贴性教育培训政策主要适用我市接收安置的哪些退役军人?

王永士: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补贴性教育培训政策主要适用我市接收安置的下列退役军人:一是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颁布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二是2001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颁布后选择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三是2005年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退出现役的军队复员干部;四是其他由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确定的人员。

以下人员原则上不纳入补贴性教育培训政策范围:一是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役、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二是政府安排工作的;三是已参加过政府安排的补贴性教育培训的(国家和省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四是患有严重疾病经专业机构认定不能正常学习的;五是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的;六是参加教育培训毕业或结业时(按规定学制期推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七是国家和省明确规定不宜参加补贴性教育培训的其他人员。

记者:请问企业招录退役军人有哪些优惠政策?

史士成: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按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核算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

对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数量达到企业现有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办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

 

记者:请问退役军人创业主要有哪些优惠政策?

张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凭有关转业证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办理。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各地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不低于30万元,贷款期限延长到3年;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宁建波: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

各位媒体朋友,提问环节到此结束。衷心感谢大家对退役军人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共同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次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刘昆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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