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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连云港市物价局新闻发布会(2015年5月)

开始时间:2015-05-15 10:00

主持人:连云港市物价局局长 赵建军           5月15日,连云港市物价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当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解读《连云港市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连云港市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二是介绍我市五一节旅游市场价格检查情况和1—4月份价格举报及处理情况;三是通报1—4月份全市价格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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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波市物价局检查执法分局局长陈波介绍我市五一节旅游市场价格检查情况和1—4月份价格举报及处理情况。
王敬昌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王敬昌解读《连云港市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连云港市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实施细则...
李福健国家统计局连云港调查队价格调查处李福健处长通报全市1—4月份价格形势情况。
  1. 主持人:赵建军:各位新闻界、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连云港市物价局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解读《连云港市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连云港市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二是介绍我市五一节旅游市场价格检查情况和1—4月份价格举报及处理情况;三是通报1—4月份全市价格形势。首先,请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王敬昌解读《连云港市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连云港市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实施细则》。

  2. 王敬昌我首先为大家介绍《连云港市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市物价局制定了《连云港市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一、《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随着港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我市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2015年1月以来,经过调研论证,市物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连云港市实际,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3. 王敬昌二、《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范围及管理形式。经营服务性收费是指我市行政区域内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利用场所、设施、技术、信息、劳务等方式开展的各类有偿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范围包括:具有垄断性、强制性及行政审批前置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重要的公用事业类和公益性服务类收费;重要的中介服务收费;其他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二是明确了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收费目录由市、县(含赣榆区)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公布。未纳入收费目录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合理定价。三是明确了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性质定价。其中,公用事业类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公益性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完全补偿或部分补偿经营成本的原则制定,其他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补偿经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四是明确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责任。国家机关不得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并收取费用,也不得将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下属单位、社会团体或中介机构等经营服务性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五是明确了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经营者除了享有自主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项目提出调整收费标准的建议、检举、控告侵犯其合法收费权益行为等权利外,应当履行相应义务,包括按规定明码标价,明示提供服务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服务的数量、质量等服务内容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4. 王敬昌下面,我为大家介绍《连云港市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出台的相关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旅游事业健康发展,市物价局在原《连云港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连云港市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将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5. 王敬昌一、修订《实施细则》的背景。2010年我市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连价服字[2010]109号),对游览参观点门票定调价的原则、方法、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间距频率、调价幅度以及价格管理原则和形式等,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来的管理办法不再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2015年1月以来,经过调研论证,市物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江苏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连云港市实际,制定出台新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实施细则。

  6. 王敬昌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景区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制定或调整景区门票价格应体现公益性,按照景区与公众日常生活关系的紧密程度和受保护程度等实行分类定价,依景区属性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二是为防止出现景区门票逢节就涨、连续涨价等现象,《办法》规定了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调整的期限和幅度。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办法》明确规定,景区应对老人、现役军人、特殊群体等实行价格优惠政策。三是《办法》要求景区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团体购票优惠幅度等信息。

  7. 王敬昌三、新旧规定的区别。2009年我市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连价服字[2010]109号),现在出台的新《实施细则》与2009年的《管理办法》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一是对景区管理的范围有所调整,增加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管理条款。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自主确定。如果景区提高门票价格也应提前6个月向社会公示,并不得在法定假日期间提高门票价格。同时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参照本《办法》规定,对儿童、学生、老年人、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实行门票价格优惠。二是景区优惠政策有所调整,儿童免票线进一步放宽。新《实施细则》调整了门票免票和半票的适用人群范围,具体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军队离休干部、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门票,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的儿童免收门票;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60周岁(含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低保对象、军队退休干部凭有效证件门票实行半票。三是规定景区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前突击涨价,调整价格的公示时间有所提前。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景区不得在春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及之前一个月内提高景区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工具等重要服务价格。同时,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门票价格如果调整,应在调价前6个月向社会公布。

  8. 主持人:赵建军:下面请市物价局检查执法分局局长陈波介绍我市五一节旅游市场价格检查情况和1—4月份价格举报及处理情况。

  9. 陈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你们好。现在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五一”节旅游市场价格检查和今年1-4月份我市价格举报及处理的有关情况。首先,介绍“五一”节旅游市场价格检查情况。为贯彻落实好全市旅游工作座谈会精神,有效保证游客放心消费,提升游客服务满意度,市物价局坚持服务优先,以指导告诫、教育整改、处理曝光、巡查巩固的“四步”工作法,组织开展“五一”旅游市场价格集中整治活动,切实规范重点景区价格秩序。我局自4月27日起,成立5个旅游市场巡查组,对花果山、连岛等重点景区及周边的宾馆饭店、购物商场、停车场等经营者进行划片服务,逐一上门送发280余份提醒函和8000张标价签,指导经营者做好商品价格的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公示。指导告诫后,跟进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本着“首违不罚,容期整改”的原则,责令12家经营者限期整改,并通过媒体公开现场检查情况。同时,为了加强监督,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利益,我局在“五一”小长假期间,实行价格举报电话专人值守和景区划片分组全天巡查相结合,确保接到12358电话举报后,市场巡查人员2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切实形成景区价格行为监管的高压态势。在多方配合下,港城“五一”期间旅游市场环境明显改善,旅游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公示率达95%。花果山、连岛等重点景区价格举报投诉共5件(其中餐饮3件,停车收费2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8.6%。下一步,我局将与景区管理部门、旅游相关执法部门紧密联系,加强协作,探索实行重大节假日旅游综合执法,有效提升港城旅游城市形象。

  10. 陈波接下来,通报1-4月份全市价格举报及处理情况。2015年,随着全国12358价格举报系统正式运行,我市各级价格部门加大价格政策宣传力度,受理各类价格咨询举报大幅上升。截至4月30日,全市各级价格部门共受理价格咨询、举报885件,其中,交通运输类226件,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类212件,停车收费类145件,分别占到总数的25.5%、23.9%和16.4%。各类价格咨询、举报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共立案查处价格举报45件,实行经济制裁26万元。价格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如下:1、交通运输方面。一是部分公交车不执行价格政策,擅自提高票价;二是部分社会化清障机构未公示施救费收费标准,擅自提高施救费标准;三是少数游客没有在车站购票,而是在中途上车购票,导致一些车主随意要价。2、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方面。一是个别物业公司超标准收费,如收取商品房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二是少数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制定标准收取公共耗能费,并且操作不规范,透明度不高,又不能及时公布账目,造成群众误解;三是个别物业管理公司收费公示不到位,对收费的价格政策解释不到位;四是个别物业公司不按政策规定收取或退还装修押金。3、停车收费方面。一是擅自改变计费方式多收费。如有的计时停车场对短时间停车按计次标准多收费,有的计次停车场对长时间停车按计时标准执行多收费;二是是少数停车场对执法扣留车辆进行超标准收费或违规收费。下一步,我局将通过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引导,根据举报开展行业专项检查,公开曝光典型价格违法案件等举措,努力营造良好市场价费环境。藉此机会,也请广大市民在遇到价格方面的问题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我们将及时受理,解答价费政策,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1. 主持人:赵建军:今天我们还邀请到了国家统计局连云港调查队价格调查处李福健处长参加发布会,下面请李福健处长通报全市1—4月份价格形势情况。

  12. 李福健记者朋友们,上午好。今年以来,受节日需求、天气变化、翘尾因素、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回落等因素影响,前四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简称CPI)呈现温和上涨态势,同比累计上涨1.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其中4月CPI同比上涨1.4%,涨幅较上月缩小0.6个百分点。

  13. 李福健一、前四月CPI走势情况。今年以来我市CPI同比涨幅在1%-2%区间运行。今年前四月CPI各月同比涨幅分别为1.3%、1.9%、2.0%和1.4%,年初价格水平温和开局,2月受春节因素影响,推动CPI涨幅有所扩大,3月CPI涨幅继续小幅扩大,4月份CPI涨幅回落较大。CPI各月涨幅在1%-2%的区间运行,且前四月CPI同比累计上涨1.6%,价格总水平呈温和上涨,处于合理运行区间。

  14. 李福健二、CPI运行特点。1.食品类价格温和上涨。1-4月食品类价格同比累计上涨3.4%,涨幅居于八大类之首。十六类食品中菜累计上涨11.1%,涨幅最大,在外用膳食品累计上涨7.1%,涨幅次之,其他涨幅较大的主要有水产品6.6%、蛋2.3%、干豆类及豆制品3.8%等;油脂、肉禽及其制品、茶及饮料、其他食品则较去年同期分别下跌7.6%、1.0%、0.1%和3.6%。2.部分服务项目价格上涨明显。受人工成本增加以及春节效应的推动,前四月服务项目价格同比累计上涨1.2%,部分服务项目价格上涨明显。具体来看,理(烫)发累计上涨22.9%、洗浴累计上涨17.2%以及车辆修理服务费累计上涨10.5%等。3.交通和通信类价格走低。前四月CPI八大类指数中仅交通和通信类同比累计表现下跌,跌幅为1.6%,主要是因汽柴油价格同比走低的作用所致。其中汽柴油价格走低拉动车用燃料及零配件同比累计下跌18.1%,跌幅较大。

  15. 李福健三、原因分析。一是翘尾因素。去年我市CPI全年同比累计上涨2.4%,总体涨幅处于温和上涨区间,持续的正翘尾因素影响今年前四月的CPI走势;二是成本的推动作用。今年前四月我市工业产品购销价格处于负运行,这对CPI的温和走势起到支撑作用;三是资源型产品调价影响。水、电、成品油等资源型产品价格调整引发CPI调查规格品的价格波动,例如国内成品油价格走低抑制CPI指数上行。另外节日推动和气候因素也是影响CPI走势的重要因素。

  16. 主持人:赵建军: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