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2日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蔡绍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总值班: 王夫成 朱 萍     编辑: 宋添翼     

来源: 连云港发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