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如何防冤假错案? 十九大首场集体采访关注依法治国

【连网】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 韩洁 丁小溪 崔静)十九大新闻中心19日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主题举行首场集体采访,邀请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朱光远,全国妇联副主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命名检察官施净岚,公安部法医技术处副处长田雪梅,以及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主任薛济民等政法领域党代表现场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司法改革过程中如何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朱光远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直把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江苏重点推进三方面改革,包括创新升级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既坚持破大案也管小案;大力推动群防群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据统计,影响公众安全感的主要因素中,盗窃类案件占50%以上。通过一系列专项行动打击盗窃案件,今年1至9月份,江苏的刑事案件下降15%,盗窃案件下降17.6%。

在回答记者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如何防止错案问题时,田雪梅表示,目前刑事技术已经成为支撑打击犯罪、法庭诉讼和公共安全处置的科技利剑。去年,全国公安机关利用刑事技术串并案件同比上升38.97%,破案同比上升151.11%。防止错案需要秉持严肃科学的态度,遵循刑事科学的规律。我们要用科学说话,铸就科技利剑;要向标准化、规范化要战斗力、权威性,这是防止错案的治本之策。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努力建立全国统一的鉴定人规范、鉴定机构规范、物证保全规范、鉴定文书规范和鉴定方法规范;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提高办案人员正确应用鉴定结论的能力;要强化办案人员依法办案的意识,让每一份鉴定都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防范冤假错案,律师需要发挥何种作用?薛济民认为,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防范冤假错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目前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律师可以提前到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法律的公平正确实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