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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新闻】1号通行证,为疫情防控而发

【连网】(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李根基)外地工厂急需原料生产医用酒精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在道路限行的情况下,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紧急协调省、市相关部门,帮助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办理连云港市第一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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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上午,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接到连云港金宏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求助:该公司接到任务,从东海县捷泰酒精贸易公司运输大约150吨酒精原料,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物资缺乏的浙江宁波镇海甬峰化工厂,用于制造医用酒精,但是由于目前各省、市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渠道,均采取了道路限行措施,加之重大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限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要在短时间内将物资运达,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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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求助电话后,连云港市交通指挥中心马上向上级汇报了相关情况。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告知该批物资可以开绿灯上高速通行,并加以保障,但需要省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的相关通知或证明。

连云港市交通指挥中心又先后与省、市防控办公室以及省、市交通运输部门等相关单位反复协调沟通,通过微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最后经省交通运输厅通知市交通运输局,按要求制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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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下午3点多钟,连云港市第一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完毕。1月28日下午、29日上午,3辆共装载近147吨酒精原料的运输车辆先后出发前往浙江,为紧急生产防病毒医用酒精的厂家及时送去生产原料。连云港市交警支队同时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报备,沿途为运输车辆保驾护航,让它们能顺利通行驶往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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