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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为企业节省电费7000万元 连云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助企“轻装”发展

【连网】(记者 周莹 通讯员 张兰兰)企业用电关系着企业成本控制。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连云港市严格落实省发改委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通知要求,自今年4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1分,自7月1日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4.15分。连云港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希望通过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帮助企业更好地控制生产成本,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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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彻底打通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最后一公里”,切实把降价红利传导给终端用户,连云港市发改委多管齐下,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今年6月,连云港市组织市区70余家转供电主体相关负责人召开政策落实会议,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连云港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让相关的政策落地,确保企业用电成本及时降下来,让企业感受到政策‘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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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方式。自今年5月1日起,连云港市转供电主体应当选择以下两种收费方式的一种收取电费: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变压器和线路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水电公摊等协商解决;按照转供电主体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顺加不超过10%的变压器和线路损耗每月(定期)向终端用户进行预收电费,年底(定期)按照实际损耗多退少补,并予以公示。这种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因势利导,为不同的企业定制更加精准的用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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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连云港市还全面清理核查问题转供电主体。截至今年9月底已累计清理规范转供电主体120余户,涉及转供电终端用户4000余户,年用电量近2亿千瓦时。清理规范转供电主体也是一种降成本的方式,让企业可以更加轻松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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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统计,降价以来,连云港市发改委严格督促市供电公司及各转供电主体执行降价政策,截至9月底,已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7000余万元。连云港市发改委将继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降价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各工商业用电终端用户如发现转供电主体不执行降价政策的,可拨打12315或95598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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