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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公共文化服务也将“绩效考核”

【连网】金山网讯 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场地设施免费开放情况如何?辖区居民对馆内基本服务项目知晓率如何?这些都将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的指标。5月8日,记者从镇江市文广旅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机构的管理运行,镇江市出台了《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办法》,探索建立“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机制”和以效能为导向的多元评价机制。

《办法》对评估的对象内容、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方面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都将纳入评估范围,既包括传统的由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又包括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投资、兴办实体、承接政府转移事项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和市级重大公益性文化项目、活动等。

其中,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市直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主要评估内容包括基本服务、服务效能、管理运行等。具体包括场地设施免费开放情况、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提供情况、辖区居民对馆内基本服务项目知晓率、辖区居民参与馆内基本文化服务项目人次及比率、辖区居民人均到馆次数、不同群体对服务的满意度等。

《办法》还将享受政府土地划拨或部分减免土地出让金、获得税收优惠和资金补助的社会力量兴办的非营利性文化设施、机构,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范围。具体评估内容包括场地设施免费或低价开放情况,公益文化服务项目提供情况(含相关开放制度公示情况),相关群体对设施及公益服务项目的知晓率等。

为保证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将引入外部评价机制,采用政府主导、专业配合、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方式,根据每年的重点工作确定评估项目,通过招标形式委托第三方具体承担评估工作。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对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进行暗访检查、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方法,调研普通公众、公共文化设施使用者和基层公共文化工作人员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评价,出具公共文化服务人民获得感调研报告。

《办法》对评估结果的应用也进行了明确。绩效评估实行百分制,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等次,作为镇江市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在全市进行通报。对评估成绩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效益不理想的活动项目进行调整。  (朱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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