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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合力 全民守护 盐城市射阳县蹚出管水治水新路径

【连网】 全民参与 共同守护 走进射阳县农村,每一条河都有“归属”对象,一块块“河道管护责任牌”醒目可见,“河道名称、管护范围、管护内容、管护标准、河长姓名、管护责任人员、监督电话”等一目了然,一下子拉近了村民与河长的距离。

岸堤旁,女贞、红叶、石楠掩映,河坡上,铺满马尼拉草,河水里,碧水流动,鱼儿的身影清晰可见……这是生态治理后,呈现在射阳经济开发区陈洋街道办事处伍份村的一幅生态唯美画卷。

水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生活之本。近几年来,射阳县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坚持绿色发展,加大污染防治,强化环境监管,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竭尽全力让河流清澈,让碧水畅流。

三级“河长” 合力治水

盐城市射阳县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原则,逐条落实河湖管理主体和维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构建起“职能清晰、体制顺畅、责任明确、经费落实、运行规范”的河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盐城市射阳县于2016年推行实施河长制。自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级总河长,25名县处级干部、202名正科级干部和344名村(居)党总支书记也分别走上县、镇(区)、村三级河长岗位。至2017年上半年,全县实现河湖长全覆盖,23条省级骨干河道、1座中型水库、173条大沟、1026条中沟、2358条骨干沟从此有了“监护人”。与此同时,射阳县发改委、水利局、公安局、财政局、环保局等部门作为河长制成员单位,进入县“河长办”合署办公,这意味着环环相扣的河湖管护责任链条已经形成,握指成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

“一把手”任河长,看似虚职,实则不然。按照相关要求,河长既是河流环境守护者,又是水源治理责任人,事关生态环境保护与人民群众福祉。为此,射阳县率先推行领导干部“河长包干”制,通过“包干”,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各级党政‘一把手’推到了生态保护第一责任人的位置,使原本无人管护的河流有了“主人”,是凡关乎河的问题与难题,都能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比如网箱清除、农业面源污染、“三乱”整治等问题,采取“一事一办”,限期整改到位。

射阳县“三级”河长从不懈怠。2017年,先后开展4次县级河(湖)长集中巡查,镇、村河长也投入每月一次的巡查中。全县现场落实整治事项126件,发现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今年以来,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县级河长又先后开展了专项“巡河行动”,镇级河长则累计巡河2346次,村级河长累计巡河5368次。2017年,射阳县河(湖)长制推行年度工作一次性通过省、市级验收。

长效管护 蹚出新路

在推行河长管水治水过程中,射阳县因地制宜,创新管理,探索建立了顺畅的管水治水长效运行机制,蹚出了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管水治水新路径。

为切实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射阳县按照每公里4000元的标准落实骨干河道管护预算,各镇区对照“有制度、有协议、有人员、有经费、有考核”的“五有”规定,制定落实骨干河道的长效管护措施,确保管水治水不留死角。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堤岸保洁和养护等项工作实绩,作为年度党政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河流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核相当于给河长们戴上了‘紧箍咒’,能够有效促进河长们更好地履行河长责任。县“河长办”负责人介绍:“县政府根据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要求,定期进行检查考核。镇区河长及‘河长办’按照检查考核意见,提出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县财政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年度管护补助经费。对考核不合格的镇区,由县‘河长办’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所属河道水质恶化、考核得分靠后的责任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河里的问题,根子在岸上。射阳县各级河湖长按照各自责任范围,坚持源头治理,把河里问题与岸上问题一起抓、协同管。今年,射阳县新建县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下排管网,杜绝污水直接入河。同时,对县城航道河、晨光河、工区河等骨干河道进行生态化整治和修复,实施沟河轮浚。对全县农村530条大中小沟、2263条条排沟进行高标准疏浚,完成土方1039万方,并按计划推进境内骨干河道河坡生态防护林建设。

在全面实施水环境整治工程的同时,继续加大水染污防治力度,全面提高侧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确保130多万亩农田化肥用量大幅递减。按照“一户一池”要求收集畜禽粪便发酵处理,着力推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严格管护射阳河、明湖两大饮用水源地,让城乡百万居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全民参与 共同守护

走进射阳县农村,每一条河都有“归属”对象,一块块“河道管护责任牌”醒目可见,“河道名称、管护范围、管护内容、管护标准、河长姓名、管护责任人员、监督电话”等一目了然,一下子拉近了村民与河长的距离。

四明镇塘合村多年“依水而居”,过去河内不仅水花生、浮萍草等泛滥成灾,塑料袋等垃圾杂物遍布河床,散发出阵阵臭味,而且河道时常受阻,给行洪防汛带来一定影响。村民周为柱指着屋后边的河道高兴地说:“现在有了河长,家门口眼皮子下的垃圾没了,河水清了,心情也跟着舒畅了”。

合德镇有位名叫李泉的退休教师,义务清理河道16年,被人们称为“护河翁”。他2002年退休后,看到社区内的河道污染严重,便坚持自备工具,义务打捞垃圾杂物;10多年来,除了刮风下雪,几乎从不间断。2017年,县河长制办公室特地向他颁发“民间河长”证书。

李老语重心长地说:“河道保洁管护,光靠干部根本忙不过来,有了我们这些常驻河边的‘民间河长’,干部们就能腾出精力忙些河道治理、沿河造景等大事情。”

“民间河长”是各镇区在“河长制”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根据辖区河道管护工作量大小,通过公开竞聘选出一批群众公认、身体健康、做事踏实的村民担任的河道“管护员”,每位“管护员”都签订了“动态管理、末位淘汰”合同书。目前,全县公开竞聘中沟级河道以上、纳入名录管理的专兼职“管护员”3130人,县镇两级财政每年拨出2600万元专项经费。

如今,越来越多的村民毛遂自荐,争做河流义务守护人。他们从巡河、打捞垃圾,查找污染隐患,再到建言献策、日常巡查、宣传教育、监督举报,成了名副其实的河湖保护巡查员、参谋员、联络员、示范员和监督员,为守护身边的一泓清水,尽一己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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