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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罚款200元!连云港城管部门开出首例露天焚烧垃圾罚单

【连网】(记者 张晶晶 通讯员 张玲玲)为图方便,一些人会挑处空地随意焚烧垃圾,不仅产生大量浓烟,更散发难闻恶臭。3月10日,连云港市城管海州三大队对一居民违法焚烧垃圾行为给予200元的处罚,这也是连云港市城管部门开出的首例焚烧垃圾罚单。

3月10日,城管海州三大队接报,在海州区幸福路义乌商品城物流广场东侧,有人在对漂浮物和家具物流的外皮包装进行焚烧,火势较大,空气中弥漫着刺鼻气味,造成了空气污染,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城管海州三大队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迅速用水桶取水将火浇灭,并要求当事人到城管海州三大队幸福路中队接受调查。经询问得知,当事人姓万,负责义乌商品城东大门附近的卫生,在打扫完毕后,为省事,直接将垃圾就地进行焚烧,但是,万某不知道自己已经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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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队员现场灭火

据城管海州三大队负责人介绍,万某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四)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规定。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城管海州三大队执法队员对万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鉴于万某是初犯,对其做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城管工作人员的解释教育,万某意识到露天焚烧垃圾的严重性,并表示以后不再烧了。

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及防治力度不够等原因,让多数人把焚烧垃圾当做见怪不怪的事,导致焚烧垃圾问题不受重视。加之,焚烧垃圾的人员、地点、时间的不确定性增加了整治的难度。有些焚烧垃圾的人点着火后就离开,工作人员就很难再找到。下一步,城管海州三大队将以此案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执法宣传、巡查和处罚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露天焚烧行为实施“零容忍”,打响最严“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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