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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对乱贴小广告说不 连云港海州区开出首张违规张贴行政处罚单

【连网】(记 者 徐中磊 通讯员 渠 聪) 近日,城管海州二大队新南中队对辖区两家乱张贴的商户开具了行政处罚单,并分别给予1000元和200元的处罚,这也是连云港海州区首张针对违规张贴物的行政处罚单。

近日,新南中队的执法队员发现,市区通灌路上一家超市和红沙路上一家机构为吸引顾客,在橱窗违规张贴宣传广告,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鉴于两家商户之前均签订了《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责任书》,根据责任区责任和内容规定第一条“车辆按规定停放整齐、有序,无违反规定设摊、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吊挂、堆放、安装物品等现象”,《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容环卫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以及省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履行市容环卫责任”,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对这两家商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制作了现场笔录。

在随后的回访中,执法人员发现两商家在责令整改的规定时间内未清理张贴物,通灌路上的这家超市在执法人员多次催促后,仍无动于衷,根据《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责任人不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分别给予通灌路某超市和红沙路某机构一千元和两百元的处罚。

城管海州二大队负责人表示,此次处罚开创了海州区处罚违规张贴物的先河,也意味着乱张贴不再是可以改完再犯的“小事一桩”,屡教屡犯、心存侥幸的个人和商户今后将面临行政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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