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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警察执法权威应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连网】中国警察具有天生的人民属性,执法权是人民所赋予的,警察执法过程代表的是国家法律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好正常执法秩序和警察执法权威,事关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法律尊严。

近期,重庆、南京2起交警执法遇袭牺牲事件受到舆论广泛关注。大年初三,重庆交警杨雪峰在春运交通安保岗位上,被犯罪嫌疑人张某持刀刺伤颈部、腹部,壮烈牺牲。在此前不久,南京交警史伟年在盘查车辆、制止犯罪嫌疑人驾车脱逃时,遭拖行碾压后殉职。舆论在谴责犯罪分子令人发指的暴行同时,也发出了“维护警察执法权威”的强烈呼声。

分析两起交警遇袭牺牲事件,犯罪嫌疑人肆无忌惮地践踏警察执法权威是共同点。张某因驾摩托车违法搭乘2人被交警杨雪峰责令纠正后心怀不满,回家拿尖刀返回现场向杨腹部、颈部连刺数刀致其牺牲;王某为逃避检查站盘查,驾车冲卡将史伟年拖行数十米,碾压史胸腹部致其牺牲。如果张某、王某稍有法治意识,能够正确看待警察的执法行为,两起悲剧应该可以避免。

中国警察具有天生的人民属性,执法权是人民所赋予的,警察执法过程代表的是国家法律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好正常执法秩序和警察执法权威,事关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法律尊严。蔑视甚至践踏警察执法权威,对抗的不仅仅是警察个体,而是执法警察所代表的国家法律;危害的不仅仅是警察队伍安全,而是整个秩序规则、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交警杨雪峰、史伟年在执法中遇袭殉职,仅仅是众多一线公安民警和辅警正常执法执勤遭遇暴力抗法事件中的两起个案。据有关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361人、因公负伤6234人,另有126名辅警因公牺牲,这其中因暴力抗法牺牲、受伤的民警、辅警人数占比并不低。在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的今天,挑衅警察执法权威、暴力抗法事件仍然多发频发,究其原因,一些社会民众法治意识淡薄、一些网络舆论导向出现偏差等问题依然是无法回避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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