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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连云港市5月1日起开始伏季休渔 首次明确休渔执法相关部门具体职责 让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不再“悬空”

【连网】(记 者 伏广进 通讯员 罗腾飞)为更好地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生物资源、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按照统一部署,5月1日起连云港市将迎来为期4个半月的海洋伏季休渔。伏休期间,连云港市相关部门将强化执法监督,加强保障渔港渔船安全,确保全市海洋伏季休渔秩序稳定。

按照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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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回港休渔)

农村部规定,连云港市所属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几种作业类型兼作的渔船,凡作业类型之一属于休渔对象的,均纳入伏季休渔范围。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张网类作业除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外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确需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提前结束休渔的捕捞辅助船,方案需经省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同意后执行。

据了解,伏休期间,异地休渔渔船、海上收鲜船和养殖船、承担教学、科研等特殊任务的渔船,涉渔“三无”船舶、使用“绝户网”的渔船、涉外渔船等均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强监管。渔业部门将重点打击跨区作业、涉渔“三无”船舶、“浮子筏”、使用“绝户网”等违规渔具以及使用“电毒炸”违法作业等行为。对查获的海上作业、航行、停泊的涉渔“三无”船舶,一律依法依规没收,交由船东所在地政府处理。对存量激增、规模扩大的“浮子筏”将联合公安、经信、商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对修造、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展开集中打击,排查并取缔全市浮子筏及制造、停靠窝点,确保伏季休渔稳定大局。

利用伏季休渔期,市渔业部门将及时了解渔民群众的困难和需求,充分利用好调整的国家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加大对渔业资源养护、渔民转产转业、休渔补贴等支持力度。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尤其是举办各类培训班,对渔民、职务船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生产技能。组织防盗、防火、防台、防汛“四防”安全大检查,确保休渔期间渔港渔船安全,并积极争取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增殖放流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将于近日印发的《2018年连云港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方案》,在省市首创性地明确了公安、经信、工商、边防等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的具体职责,陆海联动、齐抓共管,有效加大对伏休期间违法违规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给守法捕捞渔船以公平捕捞环境,让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不再“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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