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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航新征程】从单打独斗到合力攻坚 陆—海、河—海、水—气共治 连云港市四部门“抱团”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连网】(记者 黄威) 22日上午,连云港市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四家单位将加强在海洋、环保、水利、气象领域的深度合作,共同提升连云港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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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洋环境保护地位日益突出,连云港市通过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263”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入海河流整治等工作,切实做好源头治理,减少污染物入海。这几年,连云港市被评为全国首批五个“湾长制”试点城市之一;组织编制了《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实施规划》《海洋气象发展规划》,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加强海上气象监测预报;编制了连云港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积极开展海洋生态补偿项目,在全省率先编制印发了《关于加强海洋生物资源损失补偿工作的意见》。

连云港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当前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2016年海洋环境质量虽比2015年有所好转,但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21条入海河流监测断面劣Ⅴ类水质占比高达76%,陆源污染物排海压力有增无减。

为进一步提升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发起,联合环保、水利、气象三个部门,本着“职能互补、资源整合、信息联通、数据共享、提升效能”的原则,就全市水环境保护、海洋生态修复、气象观测预警预报等生态文明建设内容达成合作框架协议,重点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资源和数据共享,推进陆—海、河—海、水—气共治以及开展联合执法和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合作。

签订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从以前的单打独斗改为合力攻坚,签约的四家单位将按照协议要求,切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不断改善连云港市海洋环境质量,为连云港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多易推动、有实效、可借鉴的经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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