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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连云港入围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省级双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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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网】 (记者 杨锐冰 通讯员 杨迅) 昨天,记者从市城建局获悉,经过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的专家组答辩评审,我市成功入围2017年省海绵城市试点城市。据悉,今年是省第二批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工作,也是最后一批。至此,我市和南京市成为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省级双试点城市。

记者获悉,我市目前处于城市建设的转型升级期,城市基础设施完善、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快速推进,此时融入海绵城市理念,应用空间广泛,对城市建设转型升级,改善水环境效益突出。

此外,我市地处流域排水末端,是上游7.8万平方公里出海洪水走廊,除了临洪河、蔷薇河、烧香河等流域性行洪通道,上游还有3座大型水库,市区防洪压力巨大,为住建部重点关注的60个内涝严重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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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局相关人士表示,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退化等问题,都迫切需要我市用海绵城市的理念,转变城市建设发展方式,构建高效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提升雨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城市水环境,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综合考虑生态要素、内涝问题和城市建设时序等主要因素,我市在中心城区24个管控分区中,筛选出徐圩新区核心区和玉带河片区作为全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徐圩新区核心区作为新城区代表,玉带河片区作为老城区代表,兼具了新城区的目标控制性和老城区的问题导向性,充分发挥试点区对全市的示范带动作用。

为做好今年的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市城乡建设局部门牵头编制了《连云港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对两个试点区实施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河道整治、建筑配套等方面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据悉,徐圩新区作为我省绿色建筑示范区和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的主要区域,同步建设海绵城市,综合效益显著。今后将建成内涝防治标准30年一遇,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面源污染削减率达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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