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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 连云港投标担保制度改革经验全省推广

【连网】 (记者 王进文 通讯员 李硕 于淼 杨钧婷)近日,省政务办印发《关于转发部分地区推进投标担保工作典型做法的通知》,连云港市投标担保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其中,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成一大亮点。从7月15日至8月25日,共142个项目使用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已开标54个项目中,5270家次投标人递交信用承诺书,超过开标项目总投标家数的84.15%,为市场主体节约资金占用11.98亿元。

近年来,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连云港市深化投标保证制度改革,推出现金、保函和信用承诺书等多项服务举措,凡参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的投标人可以自主选择上述任一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促使市场主体变“被动受管”为“自律自管”,推动市场主体守信履约。

去年底,连云港市将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纳入2023全市创新项目范围,印发相关文件,明确自2023年7月15日起,凡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各类项目,试行以投标人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机制。“通过升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增加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功能。系统上线以来,连云港市已实现所有进平台交易项目均可使用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连云港市政务办公管处负责人介绍。

同时,建立失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共享机制,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对接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时共享相关项目信息和投标人失信记录信息,确保失信记录信息的公示范围和运用及时,督促市场主体诚实守信。

下一步,连云港市将深化招标投标担保制度改革,加大信用监管推进力度。连云港市政务办副主任孔庆俭表示:“我们将以信用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以构建规范化、精准化信用管理机制为重点,以一体化、智能化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支撑,全面建成以信用承诺和信用评价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和服务机制,推进信用惠民便企,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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