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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重大项目 打出“组合拳” 连云港新措施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明确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重要项目,不占用市级备用林地定额;对暂不具备受理条件的项目,可提前开展用海现场调查、海域使用论证等审查工作……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发布《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用林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0条措施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这些举措有哪些亮点?政策优势又是如何发挥保障功能的?

保障项目落地 可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通知》要求,预支不超过5%的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用于保障项目落地。

“本着强化规划支撑、足额指标保障、简化优化程序、促进集约用地的原则目标,新政提出,在已预支的空间规模使用完毕后,可再预支不超过5%的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用于保障县级以上重点项目落地,对部分县级以上重大项目在符合‘三区三线’最新划定成果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各县区可在预支规模内通过县级人民政府附图承诺的方式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加快项目建设 助力企业“拿地即开工”

营商环境是吸引投资、聚集要素的晴雨表。今年以来,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着力强化要素支撑保障,把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实现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审批流程应简尽简、工作效率应快尽快、服务质量应优尽优。这次新政在用地审批方面,除了可以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还提出多条措施,其中包括实现“拿地即开工”。

“为加快项目落地,我们会采取将所有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信息一次性提供给企业,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现场辅导,梳理‘拿地即开工’审批流程,倒排工期全面做好审批前准备工作。”连云区用地审批方面负责人介绍,新政提出要积极支持符合相关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清出让金后,即核发土地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文件,努力实现“拿地即开工”。

提前介入审查 节约企业时间成本

“现在暂不具备受理条件的项目也可以提前开展用海的现场调查、海域使用论证等审查工作,同时现在部分项目申请使用林地环节在暂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条件下可容缺受理出具审查意见,相比之前可帮助企业节约更多的时间成本。”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用海审批方面,先行开展项目用海论证材料技术审查,对暂不具备受理条件的项目,可提前开展用海现场调查、海域使用论证等审查工作;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范围内相关项目海域使用申请和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申请同步提交;承接省级审批的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明确由县区登记机构办(受)理。

优化计划指标配置 重保重点项目需求

连云港全市所有列入清单的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需求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可向省级申请并全部由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全额保障。

据悉,从今年开始,所有列入市级重大项目清单内的重点项目需求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同样全部由市级实行重保优供,即使全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较为紧张,为了全面消除各县区政府和企业在用地计划方面的担心,充分提高企业投资的信心,依然将有限的计划向重点项目倾斜,可见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保障重大项目的决心。

接下来,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把党中央、省委、市委相关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不断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力度,确保重点项目需求都能够及时高效服务到位、依法依规保障到位,助力连云港市营商环境再上新的台阶。(□ 徐黎一 姚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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