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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起 伊宁市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伊犁新闻网讯(记者李亚锋)4月24日,记者从伊宁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从4月29日开始,全市首批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将诞生。届时,群众办理类似房屋登记、土地登记、林权登记时,可避免跑多个部门提供重复的相关材料。

伊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陶永盛说,伊宁市作为国家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试点乡镇,今年2月至今,他们启动了不动产数据整合对接、流程设置、信息平台建设,目前成立了伊宁市不动产登记局,稳步推进各项业务。

陶永盛对记者说,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需要对数据和流程切换、整合,4月25日至28日,在全市范围内停办房屋、土地、林地、草原、水域等所有登记业务。根据相关规定,4月29日之前依法颁布的现有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林权证、他项权证等),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继续有效。在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另外,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业务为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类型,林地、草原(草地)、水域等不动产登记业务也将逐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暂由原发证机关办理,5年过渡期满后纳入不动产登记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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