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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全国推广

 1月12日,江苏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新闻发布会在灌云召开。记者了解到,2016年以来,灌云县检察院携手相关部门打造“1+10+1”多元救助机制,推进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努力解决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共救助104人,发放救助金122.7万元,做法获最高检推广。

近年来,灌云县检察院建立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发现机制,将线索告知关口前移至案件管理中心,实现救助线索发现、移送、办理“无缝对接”,救助金发放流程从2016年的22天缩短至现在的7天。联合民政、教育、残联等10家单位,建立司法救助和其他救助衔接机制,并与县扶贫办会签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衔接办法,形成“1+10+1”多元救助机制,拓宽救助途径。如办理的支持未成年人孙某祥等起诉宣告母亲失踪案,联合法院、公安、民政等部门,通过支持起诉,帮助2名未成年人获得国家孤儿救助待遇,被省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典型案例发布。

根据案件类型、生活困难程度、救助金基准系数等因素,精准测算出救助金额,并向困难户、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倾斜。如办理的未成年人孙某涵等人司法救助案,经测算,灌云县检察院拟救助6万元。经召开听证会,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并建议上报上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最终,市、县两级检察院共救助孙某涵等人16万元。在发放救助金同时,灌云县检察院还协调提供就业机会、学费减免、低保待遇等,实现从“输血”式救助向“造血”式精准帮扶转变。共为38名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提供司法救助,建议相关单位减免医疗费用40余万元、落实低保待遇13名。

据了解,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探索促进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的有效衔接和综合运用,对于因受到犯罪侵害,致使重伤、残疾、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等八类困难家庭,既要给予司法救助,也要提供减免医疗费用、提供红十字会临时救助金、解决低保待遇等多元帮扶,打造体现被害人不同特点的个性化、差异化、长期化救助体系。其中,赣榆区检察院建立“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多元化司法救助机制,海州区检察院建立了对司法救助人“回头看”制度,集中或不定期进行回访,加强对司法救助金使用的指导。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贫困刑事被害人16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0万元,同比分别上升67%、97%。(记者  顾晓昕  通讯员  孟婧  焦庆勋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顾晓昕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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