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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眼万“连”—美丽连云港短视频征集评选




  E眼万“连”

美丽连云港

短视频征集大赛开始啦!


为充分挖掘利用广大群众中优秀旅游推广人才资源,进一步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以文化充实旅游内涵、提升旅游宣传、推动旅游发展,以旅游带动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交流、推动文化繁荣,我市将持续举办E眼万“连”—美丽连云港短视频征集评选活动。通过评选调动市民游客参与积极性,以短视频宣传展示连云港的美景、美食、美宿及历史文化等文旅业态发展,引导游客关注连云港、走进连云港、爱上连云港。


征集活动由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连云港日报社共同举办。本次为首期评选活动,获奖作品将在连云港日报微信、连云港日报微博、连云港发布客户端、连云港市文广旅局官微、连云港市旅游年票、智游连云港等平台展播,并从获奖选手中择优授予“连云港城市推荐官”称号,形成全民推介连云港文化旅游的良好氛围。


一、征稿内容:

首期评选征集范围,主要是指2023年以来,特别是“五一”期间在连云港当地拍摄并发布在网络平台的文旅相关短视频。内容涵盖连云港文化旅游活动、文化建设、旅游发展、城市风光、个人游记、文物、非遗、美食、演出等方面。

二、评选规则:

综合网络投票及专家评定,分别选出:
一等奖1名,获得1000元奖金和奖杯;
二等奖3名,获得800元奖金和奖杯;
三等奖5名,500元奖金和奖杯;
网络人气奖1名,奖金500元和奖杯。

获奖选手中,由主办方择优在“连云港之夏”旅游节开幕式上现场授予“连云港城市推荐官”称号,并授予证书。

主办方组织获奖作品在连云港日报微信、连云港日报微博、连云港发布客户端、连云港市文广旅局官微、连云港市旅游年票、智游连云港等平台展播。

评选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如参赛作品数量不足、质量达不到获奖标准,部分奖项可空缺。

三、作品征集要求

1.短视频拍摄、发布时间是2023年以来到5月31日期间;发布平台抖音、快手、视频号、小红书、微博、B站等均可。

2.拍摄内容必须与连云港城市相关,拍摄地点为连云港当地。

3.参评作品短视频(包括航拍、随手拍等)拍摄形式与风格不限,摄影器材不限。应当紧扣主题,内容健康、手法新颖、主题鲜明、构图美观、内涵丰富。时长3分钟以内为宜,大小不超过150M;支持横、竖屏格式;字幕为简体中文;要求视频画面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可上字幕;提供短视频对应文稿,不低于100字;报名时附上发布平台截图。

4.同一作者的投稿数量不超过3个。投稿作品须由投稿者本人拍摄,参评作品必须由参评者本人(或单位)原创,参评者应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严禁剽窃、抄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执行)。主办单位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涉及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5.所有参评作品通过征集评选活动页面上传。

6.主办方对全部参赛作品具有免费使用权。


四、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 6月10日--6月16日
网络投票 6月17日--6月23日


五、网络投票规则

作品征集截止期满,开启网络投票功能,对征集阶段入围的作品进行线上投票及展示。(每个微信ID每日最多投10票,可对单个作品重复投票)

投稿方式活动开始后,连云港日报社将发布作品征集页面,参赛者可通过该页面上传作品。作品经审核上传后,即可对全社会进行展示。作品征集结束后,通过连云港日报微信微博、连云港发布客户端、连网等新媒体平台,开展作品投票。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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