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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市“阳光食堂”直采配送单位遴选结果的公示

为切实推进食堂食材招采、配送模式改革,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加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市“阳光食堂”直采平台和中央厨房建设工作专班按照《连云港市“阳光食堂”直采配送单位建设指南(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阳光食堂”直采配送单位遴选工作。经单位申报、县(市、区)审查、现场审核等环节,现将遴选出的连云港市“阳光食堂”直采配送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9日—9月11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以下电话联系。

市“阳光食堂”直采平台和中央厨房建设专班(0518-81180725、81180723)受理时间:8:30-18:00

市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0518-85687810)、市农发集团纪委(0518-85801386)受理时间:8:30-12:00,15:00-18:00


连云港市“阳光食堂”直采平台和中央厨房建设工作专班

2022年9月9日


总值班: 吴弋 曹银生     编辑: 宋添翼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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