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关于扩大“江苏冷链”系统溯源管理范围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结合疫情防控最新形势要求,现就在连云港全市域扩大“江苏冷链”系统溯源管理范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我市“江苏冷链”系统溯源管理的范围由进口冷链禽类、畜类、水产品扩大至所有的进口冷链(含冷冻、冷藏,下同)食品。

二、全市进口冷链食品贮存、加工、经营主体必须通过“江苏冷链”小程序录入信息,如实填报商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重量、数量等信息,如实上传相应的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材料,确保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和实际货物一致。严格使用“江苏冷链”追溯系统进行交易出库,确保货物信息和交易信息一致。

三、严禁贮存、加工和经营未进入“江苏冷链”追溯系统的进口冷链食品。食品销售经营者(商场、超市、农批市场等)应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专用通道(同一通道错时)进货、专库(区)存放、专(柜)区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明确标识“进口冷链食品”和附码销售。

四、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购买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可通过“江苏冷链”小程序扫码查询相关信息。

五、对不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歇业整改;对违法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从快从重从严查处,直至吊销相关证照,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不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广大市民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等方式举报。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连云港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