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连云港市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的第二次通告

【连网】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需要,“e租宝”案我市及各地善后处置工作机构发布了“e租宝”案连云港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详见附件一),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对“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集资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为进一步通告尚未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现发布连云港市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的第二次通告,内容如下:

一、信息核实登记的目的

本次信息核实登记的主要目的是确定“e租宝”和“芝麻金融”两个平台中的受损集资参与人的身份信息、充值与提现金额,并采集其本人的银行账号信息及手机号码等联络信息,为下一阶段的案款发还奠定基础。

二、信息核实登记的时间、地点安排

核实登记期限自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止。根据夏令时安排,各地开展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的时间有所调整,具体时间安排以相关县、区(功能板块)核实登记地点公布的时间为准。

为方便集资参与人就近参加信息核实登记,前期我市设置的11个核实点保持不变。请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及时携带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对应的核实点就近参加核实登记。

三、特别提示

本次“e租宝”案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全国各地配合开展工作。本次核实登记工作结束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据已经核实登记的数据推进案款发还工作。为使集资参与人充分了解“e租宝”案信息核实登记工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信息核实登记相关问题作出了说明(详见附件二)。

按照北京市及我省既定工作方案,江苏省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仅此一次。希望连云港集资参与人积极参加现场核实登记,避免无法进入首批案款发还范围的不利后果。对于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煽动蛊惑集资参与人不参加核实登记、借机串联闹访、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一:连云港市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点击文字查看)

附件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e租宝”案信息核实登记的工作说明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