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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首届年度网络正能量评选表彰通知

【连网】  各县区委宣传部、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部,市各相关单位,各网络媒体和平台:

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击鼓传声”正能量传递行动,形成了一批优秀网络正能量作品,产生了较好的传播效果。为进一步凝聚网络正能量,弘扬社会主旋律,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首届年度网络正能量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

承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筹)

二、表彰类别

1、网络正能量年度有温度作品

参评对象:新媒体作品(原创图说、动漫、微视频、H5等)、正能量文字(原创网评文章)。

推选标准:新媒体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形式新颖,受网民喜爱,并在多平台广泛传播。正能量文字原则上应为省级网站采用或在全市有较好引导作用的原创作品。

2、网络正能量年度有影响人物

参评对象:从事网络正能量作品创作、传播和推广的个人、知名网友、版主等,或者有社会影响力的新媒体负责人、网络公益机构负责人、网络社会组织负责人等。

推选标准:熟悉网络新技术、新应用,在网络正能量作品创作、传播和推广上做出较大贡献并有一定的网民影响力,或者在网络公益活动中弘扬正能量,凝聚人心,并在市级以上层面有一定影响力。

3、网络正能量年度有创新平台

参评对象:积极创新传播网络正能量的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客户端、微视频、直播、网络公益等互联网平台或新媒体账号。

推选标准:坚守“七条底线”,严格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设有独立的网络正能量频道(版块、栏目),并利用自身平台优势,主动设置议题,创新表达方式,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和传播影响力。

三、表彰数量

坚持从严要求,发挥网络正能量年度有温度作品、有影响人物、有创新平台的标杆作用,个别门类奖项可以空缺。原则上每个类别表彰数量不超过10件(人、个)。

四、评选步骤

1、公开申报(12月16日—22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自主申报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县区及功能板块、市各部门单位、市重点网站、主要新媒体、网络公益平台等进行推荐申报或个人申报。

2、组织评选(12月23日—12月31日)。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筹)牵头成立评审会,根据报名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初步确定候选名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拟表彰作品、人物和平台。评审细则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筹)另行制定。

3、公示表彰(1月4日—13日)。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筹)报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择机进行表彰,颁发证书,给予奖励。

请于12月22日前完成参评对象推荐申报工作,电子版请同时发邮箱。联系人,市委宣传部网络处:王光杰、朱青,电话:85804245,传真:85802695,邮箱:lygwxb71@163.com。

附件1:2016“网络正能量年度有温度作品”推荐表.doc

附件2:2016“网络正能量年度有影响人物”推荐表.doc

附件3:2016“网络正能量年度有创新平台”推荐表.doc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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