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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大最美文化站长”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连网】  各县区委宣传部,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文广体局,东海县新闻出版局,海州区文体局,连云区文体旅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中办〔2013〕24号),在全市文化系统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港城人”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连委宣通〔2015〕15号)要求,经研究,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决定在全市乡镇(街道)文化站长中开展连云港市“十大最美文化站长”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基层文化工作评价机制,将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服务大众作为乡镇(街道)文化站长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推动基层文化建设的规范化与制度化。

二、评选标准

(一)政治坚定。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自身思想政治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水平。

(二)扎根基层。热爱本职工作,强化业务学习,连续从事公共文化服务6年以上,持续在文化站长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每年在本区域组织开展有较大影响到群众文化活动4次以上。

(三)业务精湛。具备开展日常文化活动的协调组织策划能力和开展文娱活动相关的专业特长。参加过市以上级别文化站长业务培训2次以上,并有相关培训证明。

(四)贡献突出。深入群众,加强对社会文化团体和个人的业务指导。在推进乡镇(街道)文化事业进步与文化产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所属县区具有较大影响,近两年至少有1次受县(区)以上表彰奖励。

三、步骤方式

评选活动按照宣传发动、乡镇推荐、县(区)自评报送、市文化部门评定等步骤,以县(区)自评为基础,以上述评选标准为依据,由县(区)统一提交申报表(见附件)。

评选活动采取差额评比的方式进行,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推荐名额为3个,海州区、连云区推荐名额为2个,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推荐名额为1个。在各县区初评推荐的基础上,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将组织专家赴县区进行实地考评,评选出连云港市“十大最美文化站长”,在此基础上,遴选出5名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市“最美港城人”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并在连云港日报、连网等市级媒体公示,最终确定10名“最美港城人”和20名提名奖获得者。

四、活动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前)。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广大文化站长积极参与评选申报工作。

(二)汇总申报阶段(4月15日前)。由各县区汇总,推荐参选人员名单,提交申报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

(三)评审推荐阶段(4月20日前)。市文广新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十大最美文化站长”进行表彰,并向市“最美港城人”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最美港城人”候选人建议名单。

如有相关政策咨询及推荐材料报送事宜,请与市文广新局社会文化处联系,联系人:王源远,联系电话:85681809 13905138549。

特此通知。

附件:连云港市“十大最美文化站长”申报表.doc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文广新局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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