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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港城“十大最美人民调解员”活动的通知

【连网】  各县区委宣传部、司法局,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云台山景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要求,进一步激发人民调解员们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海港中心城市贡献力量,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决定联合开展港城“十大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育优良作风为保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6月。

三、评选范围条件:我市范围内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包括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不同类型调解组织的调解员。评选出公道正派,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较强的调解技能,工作成绩突出的调解员。

四、活动组织

成立市“十大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金建猛同志兼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政治部。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的寻找推荐和评选工作。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3月下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通知,召开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寻找港城“十大最美人民调解员”活动。

(二)推荐申报。(3月下旬至4月15日)。此次“十大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层推荐的方式。各县区宣传、司法行政等部门根据评选要求,分别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推荐申报工作(推荐申报3-4名候选人)。所有推荐对象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进行公示无议异后方可上报。推荐对象事迹材料控制在2000字左右,并附电子文档(联系人:赵泉鑫,85318113,sfj85318061@126.com)。推荐截至时间4月20日。

(三)初评筛选。(4月15日至4月20日),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人民调解员进行初步评选,最后确定20名候选人。组委会将对推荐申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组织人员到各县区和相关单位,采取座谈、调研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四)事迹展播。(4月20日—4月30日),在连云港市司法行政网等有关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刊播20个候选人照片、故事、事迹等,以生动、真实的形式展现一线基层人民调解员的风采。

(五)公示投票。(5月15日前)事迹展播结束后,将20个候选调解员事迹在市内媒体公示,接受广大市民投票。投票采取群众投票、网络投票、专家投票相结合。根据设定权重,综合各类投票结果,选出10个“最美人民调解员”,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审定。

(六)表彰奖励。适时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召开表彰会议,隆重表彰港城十大“最美人民调解员”,颁发荣誉证书。通过组织学习宣传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浓厚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司法行政系统特点,制定方案,确保“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有序推进。

(二)坚持标准。推荐评选要坚持群众性、广泛性、典型性原则,用事实说话、用高标准要求、用实绩考量,确保先进典型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先进性。

(三)营造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找准评选活动与职能工作的结合点,突出争当过程,以比促干、以争促评,比出精神、争出实绩、评出士气,形成人人争先进、事事争上游的浓厚氛围。要认真研究推进争当“最美人民调解员”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制定专项报道方案,全程跟踪、及时报道在争当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典型,同时认真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附:“十大最美人民调解员”推荐表.doc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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