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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决定第十次常委会会议于4月26日至27日召开

【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陶莎) 昨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第十次常委会的议程和日程安排及相关事宜,决定第十次常委会会议于4月26日至27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杨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平、于丽华、董春科,党组成员王鹏,秘书长戴咏寒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戴咏寒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的说明,建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主要议程为:审议《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并开展评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决议》;审议人事任免案。

会议还听取了人事情况介绍;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意见》及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日活动主题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建议安排情况;听取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督办情况汇报,并研究评议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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