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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的议案》的决定

【连网】 (2018年3月30日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连云港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关于将李东红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的议案》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意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此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加快旅游业发展,是我市推进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有效抓手,对于扩大就业、增加收入,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生态环境改善意义重大。会议决定,将该议案交由市政府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该议案的办理工作,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各方力量,抢抓高铁时代新机遇,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国际知名、国内著名、特色鲜明的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实现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的转变。要突出市场导向,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坚持规划引领,加速整合旅游资源,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深度挖掘文化内涵,着力打造特色旅游精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销,不断拓展旅游市场;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配套,不断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加快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适应我市旅游业发展需要的业务精、素质高、竞争力强的人才队伍;加强旅游综合执法,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大力推进“旅游+”,不断促进产业融合、产城融合,着力构建全域旅游共建共享新格局,推动我市旅游业高质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对该议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或视察,市政府每年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该议案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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