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下列人员中不是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列席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一、市政府组成人员;
二、出席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
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四、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副主任;
五、市委、市政府所属部门、市各直属单位及驻连部省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六、各新闻单位主要负责人;
七、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副处级以上干部;
八、市人大副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
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列席两次大会,参加审议;市政协委员、市人大副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只列席大会开幕式;其他人员列席两次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