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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河长制”办公室全面开展工作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慧 通讯员 李军)日前,经过前期充分准备,连云港市“河长制”办公室全面开展工作,标志着我市河长制办公室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河长制办公室作为日常协调办事机构,承担着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推进、系统考核等重要职能。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水治理体系、解决复杂水问题、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市委市政府于4月下旬出台了《连云港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对“河长制”实施总体要求、组织形式、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政委和总河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新沂河、蔷薇河、石梁河水库等20条(座)市级河库的“河长”。在该实施方案出台后,市级“河长”迅速行动,先后到所负责的市级河库现场调研,了解河道水体、沿岸现状和河道日常管理情况。

“河长制”办公室成立后,立即开展制度建设和相关工作。目前,快速推进新沂河、新沭河、蔷薇河、通榆河、石梁河水库等20条流域性、区域性骨干河库“一河一策”摸底调查工作,深入开展大排查,针对各类问题清单逐一抓好整改落实、整治方案及长效管理等工作。并督促各县区按照河长制工作方案,尽快出台县(区)级、乡镇(街道)级实施方案。

河长办副主任、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张鹏程介绍,推行河长制是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的根本要求,是实现水资源保护更加有力、水污染防治更加有效、水环境治理更加全面、水生态修复更加科学的根本保障,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河长办的统筹协调职能,抓紧组织编制河流目录,细化河流档案,制定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清单,开展业务培训,划定河道岸线蓝线,整合建立监管平台,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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